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决策咨询;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进行调研、业务指导和协调。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进行目标绩效考核。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值班工作。
(十一)代县政府集中行使本辖区行政复议职权,统一管辖县政府派出机关、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及重大事项;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
(十三)承担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有关工作。牵头研究拟制县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研究拟制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领域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国防潜力统计调查,协同开展潜力核查;参与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对接、论证和审核,指导协调国防动员资源调配;指导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协同推进新域新质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同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参与拟制相关国防动员行动方案计划,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准备和行动;协同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研究提出国防动员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管理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防护工程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作;指导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指导人民防空战备设施维护管理、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平战转换;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和次生灾害;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研究提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协调落实防护措施、建设内容和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救援方案;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工作,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推进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秘书股。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发言材料、在综合性会议上的讲话、县政府党组和县政府班子材料等重要文稿;负责联系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掌握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各类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调研报告及理论文章拟定和撰写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机关政务的协调督办、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批示件的督办落实和反馈结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等涉及县政府重大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等机关行政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办公室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处理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信访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接待到县政府的群众来访工作。
(三)信息股。负责向市政府报送社旗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组织信息调研、信息交流、信息培训,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四)督查股。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办公室批示件的办理;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承办与县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股(室)的督查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办县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绩效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运行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绩效管理工作。
(五)机要文电股。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审核、印刷和印章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安全保障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对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六)农业农村股。负责县政府农业部门的协调、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等工作;负责起草、审签、制定涉及农业方面的文件等工作;负责起草、整理、审核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三农”会议的领导讲话;负责涉及“三农”工作会务的办理,相关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涉及农业方面的日常事务。
(七)社会事业股。负责县政府民政、教体、卫生、文化广电等社会事业部门的协调、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等工作;负责涉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文件起草、审签、制定等工作;负责涉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会务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涉及社会事业方面的日常事务。
(八)财税商贸股。负责县财政、税务、贸易等部门的协调、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等工作;负责涉及财政、税务、贸易等方面的文件起草、审签、制定等工作;负责涉及财政、税务、贸易等方面的会务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涉及财政、税务、贸易等方面的日常事务。
(九)科技工业股。负责县政府科技和工信等科技和工业经济部门的协调、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等工作;负责涉及科技和工业经济方面的文件起草、审签、制定等工作;负责涉及科技和工业经济方面的会务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涉及科技和工业经济方面的日常事务。
(十)交通城建股。负责县政府交通、住建等部门的协调、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等工作;负责涉及交通、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文件起草、审签、制定等工作;负责涉及交通、城乡建设等方面的会务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涉及交通、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日常事务。
(十一)电子政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日常公开工作;组织县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做好处置、回应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
(十二)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协调全县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指定需要配合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赔偿工作。
(十三)金融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承担本级政府金融监管以及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县域内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并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组织规范清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依法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
(十四)国防动员股(人民防空管理股)。负责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拟制县级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研究拟制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领域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国防潜力统计调查,协同开展潜力核查;参与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对接、论证和审核,指导协调国防动员资源调配;指导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协同推进新域新质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同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参与拟制相关国防动员行动方案计划,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准备和行动;协同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研究提出国防动员建设负责有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推进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拟制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开展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管理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防护工程体系建设,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作;指导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指导人民防空战备设施维护管理、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平战转换;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和次生灾害;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研究提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协调落实防护措施、建设内容和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救援方案;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工作,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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