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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万人助万企”活动惠企政策清单
来源:时间:2021-12-1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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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万人助万企”活动

惠企政策清单

 

 

 

 

市“万人助万企”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0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部署及有关精神,坚持深入企业、解决难题、助力发展的工作要求,最大程度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市“万人助万企”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市直部门当前惠企政策进行了梳理,突出实用性和精准性,现编印成册,方便包联企业干部、广大企业参阅使用,以期解决惠企政策集成度低、知晓率不高、应享未享等问题,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产业提质升级,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万人助万企”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惠企政策落实组

2021年10月


 

 


 

 

 

 

 

1、委组织部、人社科技1

2、市科技局5

3、市县两级人社部门13

4、市人社局17

5市县两级住建部门21

6市委组织部21

7市商务局24

8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8

9市农业农村局39

10市司法局42

11市民政局48

12医保局74

13医保中心77

14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79

15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81

16、市人民防空办公室85

17、南阳银保监分局60

18应急管理局94

19、市工信局96

20、市税务局98

21、市金融工作局99

22、市住建局101

23水利局109

24人才交流中心112

25、市就业促进服务中心113

26、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113

27、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119

28市自然资源规划局119

29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

阳市金融工作局124

30市卫健委127

3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128

32、市中级人民法院129

33、市房产服务中心133

34、市政务大数据局135


 

 

南阳市“万人助万企”活动

惠企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分类

政策内容

文件文号

办理

单位

承办人/联系电话

1

人才政策

实行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措施。对全职引进和我省新当选的院士等顶尖人才,省政府给予500万元的奖励补贴,其中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其余200万元分5年逐年拨付。对院士等顶尖人才,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可给予不低于每月3万元的生活补贴;对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端人才,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可给予不低于每月2万元的生活补贴。省财政设立中原院士基金,用于对院士等顶尖人才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的科研经费支持等,经评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资助额度,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比例配套支持。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带成果来豫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评估由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给予不超过全部股权20%的基金支持,当地政府可在土地保障、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能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带动重大创新平台落户的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实施“金融豫军”人才集聚工程,对市场化选聘的金融人才实行市场化薪酬待遇,允许地方金融投资类企业对市场化选聘的金融人才探索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发〔2017〕13号

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级联络人员

李冬冬

18803772034

2

人才政策

发挥创新创业平台聚才用才主体作用。支持省内企业跨国并购优质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高端要素,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孵化载体等,积极开发利用海外人才智力资源。激励企业发挥聚才用才主体作用,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发生的工资薪金,当地财政可视企业年度新增贡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产生的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当年考核利润。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发〔2017〕13号

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级联络人员

李冬冬

18803772034

3

人才政策

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优势。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岗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性大赛。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地和用人单位相应给予一定奖励,纳入省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评选推荐范围。健全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取得国家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受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探索建立特级技师制度,相关待遇参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发〔2017〕13号

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级联络人员

李冬冬

18803772034

4

人才政策

优化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实施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民企与国企双向挂职、国内外高端培训交流、行业企业观摩学习等方式,培养大批懂经营、善管理、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企业家。把握民营企业家代际交接的阶段特征,强化对“创二代”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培训,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注重小微企业创业者能力培养,加大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提供高水平、普惠性创业指导。鼓励支持各地和各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采取“平台+创投+市场”模式,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成长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建立“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发〔2017〕13号

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级联络人员

李冬冬

18803772034

5

产业领军人才引进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优先支持人才(团队)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与我市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及投资创业,经评审认定后,采取“启动资金+基金投资”的形式给予项目支持,启动资金按照人才(团队)的层次和专家评审意见分别给与100万—500万不等的支持,基金投资按照股权投资的形式,最高可达5000万元。与企业合作的人才(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应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应的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相关技术能够转化,相关产品能够产业化,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3、人才或团队带头人与我市企业进行合作的,所占股权不低于30%或投入企业实际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1、《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宛发〔2018〕5号)

2、《南阳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支持办法(试行)》

(宛科〔2018〕43号)

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

袁廷海

0377-63138265

6

支持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

对于首次认定的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整体迁入南阳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补助。

宛政〔2021〕22号

市科技局

姚彦海037763134965

7

支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实施

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每年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10项,大力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每项支持最高100万元。

宛政〔2021〕22号

市科技局

程进远037763134961

8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将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对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含)以上企业的自有资金研发投入部分,依据上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对增量部分给予5%和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对科技型中小备案企业兑现最高3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严格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在省级财政负担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按财政体制由市、县(区)分级负担。

宛政〔2021〕22号

市科技局

程进远037763134961

9

支持研究开发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由所在县(市、区)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补助。

宛政〔2021〕22号

市科技局

程进远037763134961

李连三037768130700

袁廷海037763138265

10

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区,分别给予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20万元、5万元的补助。持续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宛政〔2021〕22号

市科技局

张宸037763134170

张海军037763134961

11

财政支持

税收优惠

省财政对首次认定及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财政补助;省财政对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400万元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对创新型企业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根据项目绩效,给予单个项目最高60万元,每个单位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15%征收;对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豫科〔2018〕74号)、《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豫科〔2020〕135号)

市科技局

姚彦海13607636208

12

财政支持

省财政以事后补助方式对经核实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

(豫财科〔2020〕30号)

市科技局

程进远13938986659

13

省财政对列入河南省重大专项的项目拨付100—800万的项目经费。

《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96号)

市科技局

程进远13938986659

14

省自然科技基金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141号)

市科技局

程进远13938986659

15

财政支持

省财政对中原学者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关于印发《中原学者管理办法》《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办法》《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科〔2021〕48号)

市科技局

袁廷海13323698666

16

市财政对我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一次性100—500万元经费支持。

《南阳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支持办法(试行)》(宛科〔2018〕43号)

市科技局

袁廷海13323698666

17

企业融资

南阳市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贷款贴息。

《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实施方案》

(宛政办〔2019〕34号)

市科技局

张宸13703416622

18

“科技贷”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企业贷款实施低抵押、低利率。

《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豫科条〔2016〕

9号)

《关于《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补充调整的通知》(豫科〔2020〕34号

市科技局

张宸13703416622

19

财政支持

国家财政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731号)

市科技局

李连三

13683776958

20

省财政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100万的后补助。

《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9〕

8号)

市科技局

李连三

13683776958

21

依绩效评价结果,省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单套设备最高补贴金额10万元、每个单位奖补总金额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9〕

8号)

市科技局

李连三

13683776958

22

科技创新人才引进

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大力引进一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科技研发且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科技创新人才。对企业从市外全职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创新人才,3年内按照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的30%给予人才补贴,每年最高10万元;3年内对企业付给人才年薪20万元以上部分的3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企业全职聘请外籍工程师,经评审认定后,可参照享受个人补贴和企业补贴。

1、《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宛发〔2018〕5号)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

按照企业纳税地分级办理和兑现政策市级:市人才交流中心

蒋元功

0377-61383008

县级: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23

优秀青年人才引进

对首次来宛到我市九大专项重点支撑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海外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1、《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宛发〔2018〕

5号)

2、《南阳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宛人社〔2018〕78号)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

按照企业纳税地分级办理和兑现政策市级:市人才交流中心

蒋元功

0377-61383008

县级: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24

柔性人才引进

对企业柔性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照计税报酬总额的20%给予人才补贴,最高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企业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引进转化技术成果的,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资助的单位,给予1∶1的配套资金支持。

1、《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宛发〔2018〕

5号)

2、《南阳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

(宛人社〔2018〕77号)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

按照企业纳税地分级办理和兑现政策

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科

刘抗

0377-63151696

县级: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25

技能人才培育

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我市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对采取“冠名班”、“定向班”等学制班方式订单培训30人以上的(毕业取得双证),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学校补贴。对企业引进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奖励1000元、5000元。

1、《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宛发〔2018〕

5号)

2、《“南阳工匠”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宛人社〔2018〕79号)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

按照企业纳税地分级办理和兑现政策

市级:职业能力建设科

刘涛

0377-63137854

县级: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26

技能人才培育

对企业新引进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和“河南省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建设发展资助。

1、《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宛发〔2018〕5号)

2、《“南阳工匠”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宛人社〔2018〕79号)

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刘涛

0377-63137854

27

企业引进科技创新人才补贴

对企业从市外全职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创新人才,经评审认定后,3年内按照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的30%给予人才补贴,每年最高10万元;3年内对企业付给人才年薪20万元以上部分的3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宛发〔2018〕

5号

宛发〔2015〕19号

市人社局

市人才

交流中心61383008

28

企业创新人才

激励

1.企业中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省“中原英才计划”的,分别奖励60万元、20万元;

2.企业中的产业创新人才在申报国家、省、市人才选拔培养项目时,可享受单列指标、单独申报的待遇。

宛发〔2018〕

5号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

流动

管理科

63151696

29

企业建设博士后站相关政策资助

对企业新建立的工作站给予每站30万元资金补助,新建立的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每站20万元资金补助。现有设站单位招收博士后进站开展科研活动,每进站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宛发〔2018〕

5号

宛发〔2015〕19号

市人社局

专技科

63169619

30

职称制度改革

在符合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和创新龙头企业开展自主评审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试点。

豫人规〔2020〕

6号

人社局

人才评价开发科

63158739

31

创新平台建设激励

对院士工作站,建站后每引进1名院士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站后每引进1名博士后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宛发〔2018〕

5号

人社局专技科

63169619

32

人才引进激励

对柔性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照计税报酬总额的20%给予人才补贴,最高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宛发〔2018〕

5号)

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科

63151696

33

成果转化激励

企业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引进转化技术成果的,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资助的单位,给予1∶1的配套资金支持。对来我市工作的“省博士服务团”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为挂职服务单位作出较大贡献的,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34

高端人才福利政策

1.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可免费入住专家公寓;在我市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免租住房(与安家费不可同时享受)。其他优秀人才可按照规定申请入住青年公寓,享受租金“2免1减半”的3年优惠周转。2.鼓励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周转公寓。3.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诸葛英才卡”,凭卡可直接办理户口准入、社保结转、人事关系调入、住房公积金、驾驶证换发等业务,并可在医疗保障、子女教育、旅游出行、居留和出入境等领域享受及时高效的优惠服务。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宛发〔2018〕

5号)

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科

63151696

35

技能人才激励

对企业引进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奖励1000元、5000元。对新引进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和“河南省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建设发展资助。

宛发〔2018〕

5号

职业能力

建设科

61696188

36

人才公寓服务

对企业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在南阳市城区没有自住房的下列人才,可申请入住诸葛英才公寓:1.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省级优秀人才。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和在我市九大专项重点支撑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诸葛英才公寓,分为Ⅰ、Ⅱ两类户型,其中Ⅰ类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Ⅱ类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属于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或省级优秀人才的,可申请入住Ⅰ类户型,个人免交租金。其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可申请入住Ⅱ类户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前2年免交租金,后1年租金按同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交纳。

1、《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 强市的意见》

(宛发〔2018〕5号)

2、《南阳市诸葛英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宛建〔2018〕121号)

市县两级住建部门

按照企业纳税地分级办理和兑现政策市级:住房保障中心

邓立兵

0377-63167503

县级:各县(市、区)住建部门

37

企业家培训

开办“宛商大讲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国内一流大学师资,每2月组织1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1天时间;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市重点骨干企业、优秀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培训内容紧紧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设计课程体系。

宛组通〔2014〕39号

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李华岭18837766369

38

政策扶持

1、建立直接联系服务制度。结合开展“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大力推广企业“首席服务官”、“万名干部包万企”等有效做法,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服务企业调研一次,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搭建企业家互动交流平台。依托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行业协会商会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等,建设一批高标准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常态化举办企业家沙龙、联谊会、座谈交流等活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联、发展共促。

3、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弘扬劳动精神、争当出彩先锋”活动,组织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推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做法,探索推行党员“三先”制度,即党组织和企业的重要决策部署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4、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非公企业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与乡村党组织结对联建,主动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力所能及地帮助公益设施建设、参与公益活动、给予慈善捐助;对于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及时推荐作为各级表彰对象,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豫非公〔2020〕

4号

市委

组织部

周博

18937790669

38

政策扶持

豫非公〔2020〕

4号

市委

组织部

周博

18937790669

39

政策扶持

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非公企业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拨返企业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从留存党费中适当拨补非公企业党组织。

豫非公〔2020〕

6号

市委

组织部

周博

18937790669

40

招商引资项目

1、引进项目资金做资本金处理的奖励标准(项目资本金分批注入的项目可累计计算不超过2年):实际到位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奖励5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奖励资金增加50万元人民币。

2、鼓励境外、省外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经审核认定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3、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类项目。投资我省重点公益类项目,资金已实际到位并形成固定资产1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形成资产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50万元。

4、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或企业。项目到位资本金每5000万元给予1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豫财贸〔2018〕62号

市商务局

牛倩

0377-62298333

41

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政策扶持

(一)2019年,对通过评审确定且在2019年内完成竣工验收根据项目2019年1—12月实际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办公和生活建设、租赁费、软件费等),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子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核准投资额的30%,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二)2020年财政部、商务部将对2019年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绩效评价较好的省份,将继续采用项目补助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支持,重点打造县(市)特色优质农产品的覆盖分级、预冷、包装、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产销密切衔接、利益紧密联结的供应链条。

豫商体系〔2019〕18号

市商务局

李行

0377-62298339

42

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政策扶持

根据项目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实际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办公和生活建设、租赁费、软件费等),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核准投资额的30%,单体菜市场(农贸市场)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豫商体系〔2019〕24号

市商务局

李行

0377-62298339

43

根据项目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实际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办公和生活建设费、租赁费、软件费等),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核准投资额的30%,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豫商体系〔2020〕28号

市商务局

李行

0377-62298339

44

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政策扶持

支持项目的实施时限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且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通过绩效评价后,根据项目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际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办公和生活设施建设、租赁费、软件费等),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核准投资额的30%,全链条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支持农产品产后商业化处理设施和冷链物流的比例不得低于补助总额的70%。

豫商体系〔2020〕26号

市商务局

李行

0377-62298339

45

促消费资金扶持

省财政筹措1亿元,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实际兑现的促消费财政资金给予20%的奖补。

豫发改办传真〔2021〕31号

市商务局

王世奇

0377-62298329

46

物流总部经济政策扶持

物流总部经济经营贡献奖: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不含个人所得税)年贡献额度分为300(含)—500万元、500(含)—1000万元、1000(含)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照地方留成的60%、70%、80%分段累进计算,给予企业扶持奖励。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物流总部经济个人所得税奖励:按照总部经济企业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金额奖励纳税者本人。

宛总部〔2021〕

1号

市商务局

孔维征

0377-62298326

47

新引进跨境电商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对认定的跨境电商总部企业,按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不含个人所得税部分)给以三年的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其中,税收地方留成年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根据税收地方留成按一定比例给以奖励,三年依次为90%、80%、85%;税收地方留成年贡献在50—100万元之间的企业,根据税收地方留成按一定比例给以奖励,三年依次为60%、50%、60%。

宛总部〔2021〕

1号

市商务局

包阳

0377-62298391

48

跨境电商总部企业融资扶持

对认定的跨境电商总部企业开展业务而进行的融资,按融资实付利息的50%给予扶持。每年每家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宛总部〔2021〕

1号

市商务局

包阳

0377-62298391

49

鼓励存量跨境电商企业向总部发展

对在本政策实施前已入驻我市的跨境电商企业,在达到总部企业标准条件并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后,可享受经营贡献奖励,奖励额度按纳税地方留成贡献增幅分20%—40%、40%—60%、60%以上三个层次,分别给予纳税地方留成贡献增量部分60%、70%、80%的奖励。

宛总部〔2021〕

1号

市商务局

包阳

0377-62298391

50

信贷产品融资

1、工商注册地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口数据纳入我市统计中小微外贸企业;2、上年度有出口实绩,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含)以下,且上年度总营业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出口超过3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3、若通过信保融资模式放贷,企业需在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4、信用资质能够通过承办银行的相关审核;5、专门信贷产品的人民币(外币参照该标准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央行基准利率上浮20%。

《南阳市“外贸贷”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宛商(2020)11号)

市商务局

张阳

18537789867

51

总部经济(物流)

1.新招引物流总部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不含个人所得税部分,下同)年贡献额度分为300(含)—500万元、500(含)—1000万元、1000(含)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照税收地方留成的60%、70%、80%分段累进计算,给予企业扶持奖励。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500强企业、央企、行业领军企业、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含区域总部)或其他特殊情况(如在我市设立物流总部企业运营中心、结算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实行“一事一议”。被认定为总部经济企业的,扶持政策由市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本地现有物流企业。达到总部企业标准并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后,可享受本地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奖励额度按税收地方留成贡献增幅分为20%(含)—30%、30%(含)—40%、40%(含)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税收地方留成贡献增量部分的60%、70%、80%的奖励。3、办公用房扶持。按照《南阳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宛政〔2019〕13号)执行,经补贴的办公用房改变用途、出租出售的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按发生时间和面积计算退回财政补贴资金。4、个人所得税奖励。按总部经济企业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金额奖励纳税者本人。

关于印刷南阳市建筑业、物流业、跨境电商三个总部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总部〔2021〕

1号)

市商务局

物流科

62298326

51

总部经济(物流)

关于印刷南阳市建筑业、物流业、跨境电商三个总部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总部〔2021〕

1号)

市商务局

物流科

62298326

52

总部经济(跨境电商)

1、按跨境电商总部企业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金额奖励纳税者本人。

2、对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的总部企业,单个公共海外仓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经营满一年、且用于服务跨境电商总部企业的,按照仓储场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额的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跨境电商总部企业整体租赁海外仓、且使用满一年的,按照实际租赁费用的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跨境电商总部企业购买公共海外仓服务(服务包含头程、清关、操作费、仓租、尾程、派送)、且公共海外仓年使用操作费用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按照实际费用的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通过南阳海关申报业务、年支付快递物流费用在2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总部企业,按其快递物流费用总额的20%给予扶持。单家总部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总部企业自建跨境电商公共保税仓库,或对公共保税仓库(厂房)进行恒温恒湿库、立体货架、智能化仓储等基础设施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经海关验收并投入运营后,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给予扶持。单家企业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对认定的跨境电商总部企业开展业务而进行的融资,按融资实付利息的50%给予扶持。每年每家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6、对在本政策实施前已入驻我市的跨境电商企业,在达到总部企业标准条件并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后,可享受经营贡献奖励,奖励额度按纳税地方留成贡献增幅分20%(含)—40%、40%(含)—60%、60%(含)以上三个层次,分别给予纳税地方留成贡献增量部分60%、70%、80%的奖励。

关于印刷南阳市建筑业、物流业、跨境电商三个总部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总部〔2021〕

1号)

市商务局

包洋

13781763048

52

总部经济(跨境电商)

关于印刷南阳市建筑业、物流业、跨境电商三个总部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总部〔2021〕

1号)

市商务局

包洋

13781763048

53

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一)对外贸企业的境外专利申请给予不超过70%的专利申请费用支持。

(二)对外贸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三)对外贸企业完成初次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费按照不超过70%的比例予以支持。

(四)在完成产品认证取得产品认证证书后,对产品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和产品检验检测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五)对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的展位费和人员机票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豫商外贸〔2021〕

3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李冰

0377-62297355

54

自持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

对企业为维护国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应诉等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活动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等给予支持。

豫商外贸〔2020〕24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李冰

0377-62297355

55

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

对企业自行缴费投保一般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不高于50%给予支持。

豫商外贸〔2021〕

3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李冰

0377-62297355

56

国家进口贴息资金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方式支持。

豫商财〔2020〕19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李冰

0377-62297355

57

对外直接投资

(一)项目前期费用补助。1.勘测、调查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3.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对项目在申报期内实施而发生的前期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二)保费补助1.资源回运运保费。按不高于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贷款贴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外币贷款按当期汇率折算。

豫商外经〔2020〕

9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季远志

0377-62297355

58

对外承包工程

(一)项目前期费用补助。1.勘测、调查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3.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对项目在申报期内实施而发生的前期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二)保费补助。1.资源回运保费。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保函手续费。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贷款贴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外币贷款按当期汇率折算。

豫商外经〔2020〕

9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季远志

0377-62297355

59

对外劳务合作

(一)保费补助。按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培训费补助。给予每人500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豫商外经〔2020〕

9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季远志

0377-62297355

60

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一、对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给予支持。对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平台项目,按平台承建主体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相关直接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建设费用补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1.申请“支持方向一”的企业按照《资金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标准给予支持。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1)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品牌建设、数字化转型:对服务外包企业为提高服务外包发据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2)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对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3)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对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参照同类认证费用情况按照就低原则,依据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4)开拓国际市场,向“一带一路”市场推广中国技术和标准: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或地区性综合或专业展览会的展位费(不含人员的旅差费等个人境外费用),依据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30万元。不得与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重复申报。

每个企业只可申报以上4类项目中的1类项目。

2.申请“支持方向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以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对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资金支持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每户企业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支持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对企业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每户企业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豫商服贸〔2020〕11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王小乐

0377-62297355

60

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豫商服贸〔2020〕11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王小乐

0377-62297355

60

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豫商服贸〔2020〕11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王小乐

0377-62297355

61

出口退税融资

1、出口退税周转金使用期限为商品出口日期至税务部门退税到账日期,申请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出口退税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由需要使用出口退税周转金的企业向周转金运营机构按资金使用月数缴纳使用费,六个月(含)内,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基准缴纳使用费。借款企业如未按期偿还退税周转金,由周转金运营机构每日按逾期未还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3、周转金运营机构不得向企业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南阳市出口退税周转金管理办法

(宛政办〔2019〕27号)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张阳

18537789867

62

南阳市出口退税周转金

根据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额,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提供出口退税周转金。

宛政办〔2019〕27号

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李冰

0377-62297355

63

南阳市外贸贷

通过建立外贸企业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引导合作银行降低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实物资产抵质押要求,扩大出口信保保单、出口退税账户质押、应收账款、出口订单等贸易融资规模。

宛商〔2020〕11号

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李冰

0377-62297355

64

政策扶持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将标准化、品牌化贯穿于企业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推行企业标识、产地标识和品牌标识,提升乡村产业质量水平和品牌效益。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农经发〔2018〕

1号)

《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豫农发〔2020〕13号

《南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宛政办〔2020〕

1号

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95

65

政策扶持

建设产业强镇。认定一批主导产业地位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产业融合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推进机制基本形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立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良性发展机制,提升主导产业竞争力、带动力,形成质量效益突出、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小型经济圈,示范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财〔2020〕

5号

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95

66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围绕当地优势特色农业,以规模化种养为基础,以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为目标,集聚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主体,进行“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全产业链开发,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绿色发展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0〕390号

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95

67

政策扶持

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选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资金资源,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

农办计财〔2020〕

7号

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95

68

资金支持

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与农业生产、服务及直接或密切相关产业的正常经营发展。

《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16号)

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95

69

项目支持

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标准规范引领,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副产品的供给和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供应水平。

《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文〔2021〕168号

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95

70

法律服务

一企一警一律制度。落实分包责任,开展跟踪服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一企一警一律”等分包支撑企业(项目)制度,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上门服务,了解企业需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维护稳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领域诉求。分包联系企业律师要发挥专业优势,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针对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推动企业健康运行。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张书兴

13569281612

71

开展法治体检。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长效机制的意见》,组建专业律师服务团队,采取一企(项目)一策、一事一方的方式,着重从企业内部治理、生产运营、劳资关系、投资融资、市场竞争、知识产权等方面,排查法律风险隐患,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提出风险防控化解意见。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万忠富

15737782896

72

法律服务

开展送法进企业(项目)活动。联合市总工会和工商联建立服务企业名录,预先征求企业的服务需求,组建“送法进企业”宣讲服务团,编印《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知识读本》,实施宣讲服务团分包企业制度,定期到企业内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活动。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张斌

15737782988

73

推进涉企(项目)个性化公证服务。开展“公证服务进企业”活动。选取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活动,发放公证服务企业业务类型清单,深入宣传公证法律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公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公证在线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等公证在线办理服务。对于符合规定的公证事项,企业可在线完成公证申请,审查通过后可到公证处直接领取公证书。开展“减证便企”活动。以提供便捷服务为出发点,全面排查公证机构涉企公证开展情况,减少涉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最大限度减轻民营企业负担。适当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对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申办公证事项,按照相关规定酌情减收公证费或采取分期缴纳、延后缴纳等方式,最大限度减轻民营企业经济负担。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赵绍科

13782073232

74

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在企业(项目)探索推行公司律师标准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司律师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公司律师申报程序,为国有企业申请办理公司律师提供便利,不断壮大公司律师队伍。规范国有企业公司律师业务培训及年度考核,不断提升公司律师服务水平。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万忠富

15737782896

75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律师队伍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律师代理涉知识产权保护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和各类专利申请,支持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全市律师要依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经营创新,助力企业打造驰名商标、知名品牌。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万忠富

15737782896

76

法律服务

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对于重点企业,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针对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对于涉企公证优先安排、优先服务、优先办理,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对办证材料欠缺的,协助完善材料,有效缩短办证时限;依托全市各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企业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办理。为企业和员工优先办理法律援助业务,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陈玉国

15737782878

77

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全市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规范,分类指导,推动在劳动争议等涉企行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排忧解难能力,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涉企(项目)矛盾纠纷。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大力推广“调解+法庭”、“调解+派出所”、“调解+信访”的工作模式,理顺诉调、公调、访调联动机制;针对征地拆迁、劳动用工、项目建设等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主动采取“调解跟着项目走”的方式开展“一对一”贴近式化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大局的公信力。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张军民

13838708906

78

法律服务

建立涉企重大案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对涉企重大案件、重大经济纠纷、重大涉众型利益诉求,分包联系企业律师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做好企业生产经营衔接和危机管控。加强对律师代理企业重大法律事务的指导和协调,对可能诱发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协助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止因贻误时机导致矛盾纠纷激化。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万忠富

15737782896

79

权利保障

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全面组织开展市县区行政执法主体检查和涉企(项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行政执法主体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无法律依据的执法检查,一律依法制止;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律依法纠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提高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为涉企(项目)提供更规范高效的执法服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河南省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开展涉及企业(项目)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法律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宛政法文〔2019〕33号

市司法局

张斌

15737782988

80

养老服务土地供给政策

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7997

81

对新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要明确用地性质,按照国家对营利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7998

82

养老服务土地供给政策

为降低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成本,可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先出租后出让供应方式的鼓励政策和租金标准,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7999

83

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0

84

养老服务土地供给政策

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1

85

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宛政办〔2018〕49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2

86

养老服务经营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

5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3

87

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

5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4

88

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9〕

5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5

89

养老服务经营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6

90

对提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租房屋、土地用于提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对用于提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城镇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7

91

养老服务经营政策

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8

92

养老服务经营政策

对非营利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上述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9

93

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养老项目重点支持下列四个方面: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动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其他为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便利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此类项目以市、县(区)为单位,实施整体融资支持。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支持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涵盖生活照料、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型小微企业以及各类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组织发展,对于此类项目通过统贷方式批量化支持。③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养老社区等各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建筑及设施。④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专门人才;支持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放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是实施意见》

(民发〔2015〕7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0

94

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

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项目。引导保险资金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1

95

统筹利用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和收购改造社会闲置资源等。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模式,撬动更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2

96

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

积极争取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贷贴息等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3

97

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放宽贷款条件,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积极提供融资便利及优惠利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4

98

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

对省内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省级财政运用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分别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5

99

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9〕

5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6

100

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采取老年餐桌、上门服务等形式,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7

101

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8

102

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提供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9

103

社会救助政策

企业职工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

《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豫民〔2021〕5号)

市民政局

李玉慧63191225

104

社会组织管理政策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降低涉企收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民发(2021)18号

市民政局

罗靖63131057

105

养老服务土地供给政策

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7997

106

养老服务土地供给政策

对新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要明确用地性质,按照国家对营利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7998

107

为降低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成本,可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先出租后出让供应方式的鼓励政策和租金标准,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7999

108

养老服务土地供给政策

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0

109

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1

110

养老服务土地供给政策

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宛政办〔2018〕49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2

111

养老服务经营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

5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3

112

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

5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4

113

养老服务经营政策

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

5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5

114

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6

115

养老服务经营政策

对提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租房屋、土地用于提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对用于提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城镇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7

116

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8

117

养老服务经营政策

对非营利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上述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09

118

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养老项目重点支持下列四个方面: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动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其他为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便利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此类项目以市、县(区)为单位,实施整体融资支持。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支持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涵盖生活照料、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型小微企业以及各类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组织发展,对于此类项目通过统贷方式批量化支持。③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养老社区等各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建筑及设施。④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专门人才;支持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放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是实施意见》(民发〔2015〕7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0

119

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

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项目。引导保险资金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1

120

统筹利用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和收购改造社会闲置资源等。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模式,撬动更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2

121

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

积极争取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贷贴息等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3

122

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放宽贷款条件,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积极提供融资便利及优惠利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宛政〔2014〕54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4

123

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

对省内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省级财政运用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分别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财综〔2019〕5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5

124

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9〕

5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6

125

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采取老年餐桌、上门服务等形式,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民发〔2019〕8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7

126

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民发〔2019〕8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8

127

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提供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8号)

市民政局

张兴61388019

128

社会救助政策

企业职工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

《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豫民〔2021〕

5号)

市民政局

李玉慧63191225

129

社会组织管理政策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降低涉企收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民发(2021)18号

市民政局

罗靖63131057

130

政策扶持

对符合老年性白内障等45种实行定额支付的病种,按病情需要可以使用中药颗粒剂,促进了我市中医药特色的发挥

《关于对老年性白内障等45种疾病实行定额支付办法(试行)的通知》(宛医保〔2019〕32号)

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61568866

131

政策扶持

对符合老年性白内障等45种实行定额支付的病种,按病情需要可以使用中药颗粒剂,促进了我市中医药特色的发挥

《关于对老年性白内障等45种疾病实行定额支付办法(试行)的通知》(宛医保〔2019〕32号)

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61568866

132

对市域内二、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病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报销比例提高10%、20%,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不低于最低标准)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的意见(试行)》

宛政〔2019〕32号

医保局基金监管科

62299622

133

政策扶持

对市域内二、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病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报销比例提高10%、20%,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不低于最低标准)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的意见(试行)》

宛政〔2019〕32号

医保局基金监管科

62299622

134

整合了职工医保缴费项目,调整医保基金征缴费率,把基本医保、生育保险、风险金和破产企业医保清算费用合并征缴。取消了企业医疗保险风险金、破产清算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切实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

《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21〕17号)

医保局待遇科

63058225

135

政策扶持

整合了职工医保缴费项目,调整医保基金征缴费率,把基本医保、生育保险、风险金和破产企业医保清算费用合并征缴。取消了企业医疗保险风险金、破产清算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切实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

《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21〕17号)

医保局待遇科

63058225

136

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取消一切无文件依据的证明,缩短业务事项办结时限,各项险种支付时限由原来的60天压缩至30个工作日

 

医保中心

61387787

137

对“职工、居民手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业务进行了优化,取消了原来需提供的部分证明材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定点药店信息变更”、“定点药店结算对账”、“市直居民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市直居民个人退保”、“新生儿参保登记”、“门诊、住院重特大疾病”、“个人补缴”、“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等业务即时办结

 

医保中心

报销窗口:61387759

异地就医:61387705

生育保险:61387792

138

政策扶持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医保中心

61387705

139

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取消一切无文件依据的证明,缩短业务事项办结时限,各项险种支付时限由原来的60天压缩至30个工作日

 

医保中心

61387787

140

对“职工、居民手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业务进行了优化,取消了原来需提供的部分证明材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定点药店信息变更”、“定点药店结算对账”、“市直居民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市直居民个人退保”、“新生儿参保登记”、“门诊、住院重特大疾病”、“个人补缴”、“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等业务即时办结

 

医保中心

报销窗口:61387759

异地就医:61387705

生育保险:61387792

141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医保中心

61387705

142

关于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关于进一步简化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流程的通知》(宛医保函〔2021〕14号)

审批权限按属地归属两区医保中心

卧龙区:63226913

宛城区:61171200

143

政策扶持

关于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关于进一步简化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流程的通知》(宛医保函〔2021〕14号)

审批权限按属地归属两区医保中心

卧龙区:63226913

宛城区:61171200

144

以南阳月季基地、南阳月季集团、南阳月季合作社等本土月季苗木生产企业为重点,在土地流转、金融贷款、绿化用苗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帮助企业壮大生产规模,提高月季种苗市场销售份额。到2023年,全市力争培育形成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龙头月季生产企业100家以上。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月季产业发展的意见》

(宛政〔2019〕29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毕学伟13838976372

145

以南阳嘉农公司为依托,采取内引外联等办法,大力引进国内外以月季(玫瑰)产品开发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到南阳投资兴建以月季鲜切花、插花、化妆品、医药品、保健品、食品、酒水、饮料、礼仪用品等为代表的精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加快规划建设南阳月季产业园区,强化项目用地、手续审批、融资贷款、设备购置等支持力度,吸引月季精深加工企业集中入驻,推进集群化发展。到2023年,全市力争培育引进龙头月季精深加工企业10家以上。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月季产业发展的意见》

(宛政〔2019〕30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毕学伟13838976372

146

政策扶持

支持月季企业借力国内外知名专业策划推广团队,制定月季(玫瑰)产品开发方向、推广方案和营销策略,以创意创新为核心,培育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文化品牌,最大限度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申请“南阳月季”地理标志商标,将“南阳月季”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区域公共品牌,着力提升南阳月季及其产品的市场的占有率和创汇能力。每注册一个商标并投入实际使用的,市政府奖励资金3万元。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月季产业发展的意见》

(宛政〔2019〕31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毕学伟13838976372

147

政策扶持

市政府对月季科研创新给予奖励,每认证一个新品种,奖励资金5万元;每取得一项专利,奖励资金3万元;每年对月季科技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月季产业发展的意见》

(宛政〔2019〕32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毕学伟13838976372

148

①扶持对象。本省范围内的国有、民营、集体等各种所有制具有法人资格的林木种苗生产单位。

②扶持树种。经河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并向社会公告的林木良种、国家林草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且适宜河南栽培的林木良种、适宜河南栽培的珍贵濒危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等。

③扶持标准。每个育苗单位补贴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不超过15万元。泡桐1元/株,毛白杨、皂荚、黑核桃、连香树、核桃楸、枣、柿、木瓜、辛夷、核桃、油茶、杜仲0.5元/株,火炬松、湿地松、花椒、白榆、水杉0.15元/株,油松、马尾松、侧柏、杉木0.1元/株,其它树种0.2元/株。

④申报条件。申报单位符合《河南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办法》申报条件要求,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固定苗圃,生产档案完善;且苗圃生产规模平原地区不少于100亩,山区、丘陵区不少于50亩。育苗用地应集中连片,权属明确;苗圃地水肥条件良好、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档案资料齐全;具有相关的生产技术人员;具有充足的苗木繁育材料,且来源清楚;申报核桃的,品种必须为国家林草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适宜河南的品种或河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品种,并有与省级认定或省辖市推荐的采穗圃生产单位签订的穗条供应协议;申报油茶的,根据国家林草局“四定三清楚”要求,申报单位须有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良种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良种穗条来源证明;申报培育珍贵濒危树种的,需有相应的资源条件和一定的繁育技术基础。

⑤提交材料。河南省优质林木种苗培育资金扶持申请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土地证(林权证或租赁协议)等相关证件;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或专业培训合格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属于外聘的,同时附聘用证明;年度育苗方案(繁殖材料来源、育苗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圃地位置示意图、平面布局图(标明育苗树种、数量、GPS经纬度坐标定位),申报材料中的苗木繁育材料,须提供来源证明。

⑥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育苗生产单位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报送优质林木种苗扶持申报材料后,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对材料认真核实、把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市(省直管县)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省林业局下达的年度扶持指标任务,依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报的育苗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筛选,确定出本市扶持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省林业局备案。市(省直管县)林业主管部门与筛选出的扶持单位签订育苗协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办法》(豫林计〔2014〕177号)》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

毕学伟13838976372

148

政策扶持

《河南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办法》(豫林计〔2014〕177号)》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

毕学伟13838976372

148

政策扶持

《河南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办法》(豫林计〔2014〕177号)》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

毕学伟13838976372

148

政策扶持

《河南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办法》(豫林计〔2014〕177号)》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

毕学伟13838976372

149

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是指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①贴息条件。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沙漠)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②贴息办法。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中央财政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林业贷款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贴息规模、贴息计算和拨付方式。

《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财农〔2009〕291号)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

周志军18637756119

150

政策扶持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的通知》

(豫人防〔2021〕56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1

优化服务

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和流程,降低审批自由裁量权,压缩企业在人防工程开工建设前的筹备时间,取消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审批,实行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公开告知制。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提前到土地供应环节,在土地供应环节告知企业应建人防工程面积、防护等级和战时功能等人防设计指标,企业拿地即可获得人防指标,拿地即可设计人防工程。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专项方案》的通知

(宛人防〔2021〕64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2

减少企业报批次数,合并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和人防质量监督手续两个许可事项。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专项方案》的通知(宛人防〔2021〕64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3

优化服务

结合2021年全省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后的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清单,按照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界定工程风险,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实行分类。对于低风险的审批事项,实现行政服务大厅“人防窗口”受理即办结。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专项方案》的通知(宛人防〔2021〕64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4

人防主管部门对所辖城市区的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根据“多测合一”成果和项目实建情况,按照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告知书载明的结建标准,进行防空地下室应建、实建情况(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缴、实缴)等人防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复核。符合人防审批要求的建筑项目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人防核实认可文件》。《认可文件》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通过人防主管部门核实的标志,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要件之一。

南阳市人防办《关于做好“联合审验”竣工验收阶段人防竣工核实认可工作的通知》

(宛人防〔2020〕33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5

政策扶持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的通知》

(豫人防〔2021〕56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6

优化服务

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和流程,降低审批自由裁量权,压缩企业在人防工程开工建设前的筹备时间,取消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审批,实行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公开告知制。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提前到土地供应环节,在土地供应环节告知企业应建人防工程面积、防护等级和战时功能等人防设计指标,企业拿地即可获得人防指标,拿地即可设计人防工程。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专项方案》的通知

(宛人防〔2021〕64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7

优化服务

减少企业报批次数,合并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和人防质量监督手续两个许可事项。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专项方案》的通知

(宛人防〔2021〕64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8

结合2021年全省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后的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清单,按照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界定工程风险,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实行分类。对于低风险的审批事项,实现行政服务大厅“人防窗口”受理即办结。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专项方案》的通知

(宛人防〔2021〕64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59

优化服务

人防主管部门对所辖城市区的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根据“多测合一”成果和项目实建情况,按照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告知书载明的结建标准,进行防空地下室应建、实建情况(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缴、实缴)等人防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复核。符合人防审批要求的建筑项目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人防核实认可文件》。《认可文件》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通过人防主管部门核实的标志,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要件之一。

南阳市人防办《关于做好“联合审验”竣工验收阶段人防竣工核实认可工作的通知》

(宛人防〔2020〕33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王玉良

17637725325

160

政策扶持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南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南阳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步伐。坚持新发展理念,助推南阳制造业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低碳化、集群化”发展转变;坚持重点突出,紧跟南阳建成“五个高地、一个家园”远景规划,聚焦南阳“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定位和“两轮两翼”战略,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切实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全面改善金融服务。

《南阳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1—2023)》(宛银保监发〔2021〕

4号)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1

政策扶持

落实小微“两增”目标,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突出差异化定位,形成有序竞争、各有侧重的信贷供给格局,努力实现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占比高于2020年,巩固减费让利成果,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南阳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宛银保监发〔2021〕

6号)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2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引导全市各银行业保险业树立并推行节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金融发展理念,逐步建立服务于以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为内容的“八个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关于推动南阳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2025)》(宛银保监发〔2021〕

3号)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3

政策扶持

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督促辖内各银行机构围绕省市重点工业项目名单,主动对接省市重点项目需求,强化对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绿色项目、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南阳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加大省、市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的通知》

(宛银保监办便函〔2021〕109号)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4

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推进金融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落地。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入驻“信豫融”平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推动更多产品和服务在“信豫融”平台发布。

《南阳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全力推动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助力南阳市创建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通知》

(宛银保监办便函〔2021〕105号)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5

政策扶持

持续加大三大主粮生产和“菜篮子”工程的信贷、保险服务供给。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生产性托管等多种形式,实现规模经营,推动与小农户组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小农户与乡村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完善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模式,鼓励通过引入担保、保险等方式,实现增信分险。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推动银行业保险业优化县域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1—2023)》(宛银保监发〔2021〕

5号)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6

督促辖内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好风险管控,开发和提供适配性强的金融产品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卧龙综保区发展,大力支持稳外贸,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助力南阳开放高地建设。

《南阳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强化南阳卧龙综保区金融服务的通知》

(宛银保监办便函〔2021〕105号)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7

政策扶持

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8

聚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助推现代畜牧业发展、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促进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发展和社会治理”等六大任务,加快提升“科技创新、风险防范、信息化水平、经营管理”四大能力,建立健全“资质管理、服务评价、行业自律”三大机制,推动形成机制更活、基础更牢、动能更足、创新更强、服务更好的农业保险发展新格局,为南阳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支撑。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

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宛银保监发〔2021〕11号)

南阳银保监分局

郭兆康62290381

169

压缩办理时限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压缩到10个工作日(不含野外施工);社会投资类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及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压缩到5个工作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压缩到5个工作日,地震安全性评价压缩到10个工作日(不含野外施工);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压缩到5个工作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压缩到5个工作日。

宛应急〔2021〕27号

应急管理局

63137666

170

梳理行政许可事项

优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统一告知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90%以上,全部达到2日内办结。

宛应急〔2021〕27号

应急管理局

63137666

171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抽查结果100%公示。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

宛应急〔2021〕27号

应急管理局

63137666

172

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

持续在企业满意度上下功夫,将企业走访活动再深入再强化,对重点企业分批开展一对一走访,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倾听企业诉求,积极主动为企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企业服务问题解决率达到95%以上。

宛应急〔2021〕27号

应急管理局

63137666

173

项目贴息

1、对企业用于创新发展项目的贷款利息按银行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一定比例进行贴息,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2、对累计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新上项目和已建成投产的的新建项目,对其厂房、设备、技术实际投资总额给予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对企业获得河南省科技保、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项目,按银行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一定比例进行贴息,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4、对列入市级重大项目的贴息支持由市政府研究确定。

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实施方案

(宛政办〔2019〕34号)

市工信局

中小

企业科63136767

174

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

①对企业用于创新发展项目的贷款利息(包括银行承兑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利息)按银行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一定比例进行贴息,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②对累计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新上项目和已建成投产的新建企业项目,对其厂房、设备、技术实际投资总额给予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③对企业获得河南省科技保、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项目,按银行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一定比例进行贴息,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④对列入市级重大项目的贴息支持由市政府研究确定。

宛政办〔2019〕34号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中小

企业科63136767

175

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主要分为补贴类项目和奖励类项目2大类。补贴类项目包括转型发展攻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和保费补助、“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豫酒发展资金项目。奖励类项目包括省级奖励类项目含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国家级示范(试点)、认定(认证)奖励类项目含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国家级质量标杆、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企业。

豫财企〔2018〕16号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中小

企业科63136767

176

创新产品激励

我市高层次人才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含首台、首套自主创新设备)、新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评标规则中对其研发的创新产品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或加分。

 

工信局装备科

63159103

177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优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优惠(100万以下);农户融资担保、再担保免征增值税优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再担保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8〕91号

市税务局

咨询热线

12366

178

支持三农

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税〔2001〕121号

财税〔2008〕56号

市税务局

咨询热线

12366

179

上市挂牌支持

(1)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600万元奖励。其中,在证券公司指导下完成以上市或挂牌为目的的股改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辅导备案登记的,以河南证监局网站公示的备案信息为准,给予100万元奖励;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申报的,以受理通知书为准,给予100万元奖励;上市交易后,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以招股说明书为准,给予300万元奖励。

(2)对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3)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的企业,再给予120万元奖励;精选层转板上市后,按照上市板块对应奖励额度扣除转板前已支付奖励额度,再给予一次性差额奖励。

(4)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5)对外地上市公司迁址我市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的,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奖励。

宛政〔2020〕14号

市金融工作局

资本

市场科63185390

180

企业融资

建立首席金融服务官制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传导宣讲金融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反馈工作进度。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建立首席金融服务官制度的通知》

(宛金〔2020〕76号)

市金融工作局

0377-63161726

181

政策扶持

基金落地奖励、项目落地奖励、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对私募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的高管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宛发〔2018〕5号)予以支持、我市优秀上市后备企业优先推荐给在我市注册的私募基金。

《南阳市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奖励办法》

(宛政办〔2021〕

5号)

市金融工作局

0377-63185390

182

政策扶持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1.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具手续证明的;2.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3.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4.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5.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

《南阳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宛政办〔2021〕

1号

市金融工作局

0377-63185390

183

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我市的企业,实现上市挂牌的,按照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不同阶段、不同板块,市政府给予分阶段奖励支持;实现资本市场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支持。

《南阳市企业上市倍增计划》

宛政〔2021〕13号

市金融工作局

0377-63185390

184

建筑业企业地方贡献奖励

对认定的建筑业总部企业总部迁入南阳或在南阳设立独立法人公司的企业,是由受益市、区财政给予奖励。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纳税个人;年税收地方留成(企业纳税部分)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对超出1000万元以上部分根据税收地方留成分别按照第一年90%、第二年80%、第三年80%给予奖励。企业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

宛总部〔2021〕

1号

市住建局

王立臣

037761165971

185

鼓励企业增产创收

对年产值3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的,给予总额5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2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6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总额3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给子总额15万元奖励;对建筑业类企业年纳税额超过上一年度增加值部分,给予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奖励资金分别由税收受益县(区)支付;属市、区税收共享的,分别由市、区各承担50%。

宛政〔2018〕11号

市住建局

王立臣

037761165971

186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对我市建筑企业主创“詹天佑奖”、“鲁班奖”、“市政金杯奖”等国家行业最高奖的,由注册地政府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主创省“中州杯”、“市政金杯奖”、“国家级AAA标准化工地”的,由注册地政府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项目建造师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本行业奖项的,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施工承包企业和负责施工获奖项目的建造师,自获奖之日起按级在投标时给予适当加分(具体招投标加分办法另行制定)。对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鼓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奖励按国家、省、市级奖项分别给予工程总造价的3%(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2%(总频不超过1000万元)、1%(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建设单位的相费用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予以减免,同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予以资金奖励。

宛政〔2018〕11号

市住建局

王立臣

037761165971

187

建筑业企业地方贡献奖励

对认定的建筑业总部企业总部迁入南阳或在南阳设立独立法人公司的企业,是由受益市、区财政给予奖励。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纳税个人;年税收地方留成(企业纳税部分)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对超出1000万元以上部分根据税收地方留成分别按照第一年90%、第二年80%、第三年80%给予奖励。企业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

宛总部〔2021〕

1号

市住建局

王立臣0377-61165971

188

鼓励企业增产创收

对年产值3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的,给予总额5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2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6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总额3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给子总额15万元奖励;对建筑业类企业年纳税额超过上一年度增加值部分,给予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奖励资金分别由税收受益县(区)支付;属市、区税收共享的,分别由市、区各承担50%。

宛政〔2018〕11号

市住建局

王立臣0377-61165971

189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对我市建筑企业主创“詹天佑奖”、“鲁班奖”、“市政金杯奖”等国家行业最高奖的,由注册地政府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主创省“中州杯”、“市政金杯奖”、“国家级AAA标准化工地”的,由注册地政府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项目建造师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本行业奖项的,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施工承包企业和负责施工获奖项目的建造师,自获奖之日起按级在投标时给予适当加分(具体招投标加分办法另行制定)。对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鼓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奖励按国家、省、市级奖项分别给予工程总造价的3%(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2%(总频不超过1000万元)、1%(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建设单位的相费用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予以减免,同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予以资金奖励。

宛政〔2018〕11号

市住建局

王立臣

0377-61165971

190

总部经济(建筑业)

1、市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总部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年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的;市外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总部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参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建筑业的实施意见》(宛政〔2018〕11号)分别一次性给予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300万元、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200万元奖励。同时,对注册地在南阳的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等建筑类企业,取得满足《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建筑业的实施意见》(宛政〔2018〕11号)政策奖励标准的业绩,均可提出申请。

2、总部迁入南阳或在南阳设立独立法人公司的企业,由受益市、区财政给予奖励。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纳税者个人;年税收地方留成(企业纳税部分)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对超出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根据税收地方留成分别按照第一年90%、第二年80%、第三年90%给予奖励。企业年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对纳入“一事一议”地方贡献较大的企业,扶持政策由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关于印刷南阳市建筑业、物流业、跨境电商三个总部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总部〔2021〕

1号)

市住建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61165971

191

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五)建设军事设施的﹔(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七)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财综〔2015〕107号)

水土保持科

金世海

62299260

192

用电用能

推行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承诺制。针对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或简表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单位,自行组织论证表的审查,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一名或多名专家签署是否同意意见,审批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单位对技术评审意见,专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简表的单位,其论证简表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宛水资〔2021〕12号

水资源管理科

范朝纲

13804945760

193

压缩办理时间。取水许可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压缩办理时间后,新办取水许可承诺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延续取水许可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取水许可变更(水权变更)承诺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取水许可变更(经营信息变更)改为即办件。

宛水资函〔2020〕28号

水资源管理科

范朝纲

13804945760

194

精简申请资料。在取水许可办理需提交的资料中,取水许可申请书由3份改为2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送审稿由5份改为3份,与供水单位签订的供水协议、有关取水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提供复印件即可。

宛水资函〔2020〕28号

水资源管理科

范朝纲

13804945760

195

用电用能

实行“容缺预审,承诺补齐”制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宛水资函〔2020〕28号

水资源管理科

范朝纲

13804945760

196

下放部分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在河道取水,日取水量20000立方米(不含20000立方米)以下的;直接从地下取水,日取水量10000立方米(不含10000立方米)以下的(不含南阳市中心城区);小水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

宛水资函〔2020〕28号

水资源管理科

范朝纲

13804945760

197

取水许可办理全过程咨询服务。企业在申报投资审批时,涉及申请新办取水许可、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许可变更(经营信息变更)、取水许可变更(水权变更)事项时,水政科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及时回复企业咨询。

宛水政函〔2019〕31号

水资源管理科

范朝纲

13804945760

198

用电用能

放宽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政策。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政策。

1、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可由申请人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审批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机构提供服务,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2、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评审及审查意见的项目,专家评审费由水利部门承担。

3、企业单位没有项目备案的,也可以提供发改委(规划、水利等部门)批复文件或者环境评价报告,证明企业的合法性。

宛水政函〔2019〕31号

水资源管理科

范朝纲

13804945760

199

水利工程招投标

取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费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费的通知(宛水计建〔2020〕62号)

市水利局招标办

姜伯铮

62299202

200

水利工程招投标

取消交易平台限制,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主体可自愿选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任意平台交易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的通知

(宛水计建〔2020〕61号)

市水利局招标办

姜伯铮

62299202

201

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实现不见面开标,不强制要求现场办理入场登记,不得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优化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宛水计建〔2020〕63号)

市水利局招标办

姜伯铮

62299202

202

优化公开招标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环节事项,受理即时办结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优化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宛水计建〔2020〕64号)

市水利局招标办

姜伯铮

62299202

203

水利工程招投标

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保证金,市场主体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方式缴纳,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优化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宛水计建〔2020〕65号)

市水利局招标办

姜伯铮

62299202

204

实行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全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活动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企业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代替投标保证金。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水计建函〔2021〕

3号)

市水利局招标办

姜伯铮

62299202

205

政策扶持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阳市水利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三十条》的通知

宛水发〔2020〕49号

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冉俊峰

62299291

206

政策扶持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阳市水利局“惠企便民十二条》的通知

宛水政〔2021〕20号

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冉俊峰

62299291

207

优秀青年人才引进

对首次来宛到我市九大专项重点支撑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宛发〔2018〕

5号

人才

交流中心

63558063

208

成果转化激励

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宛发〔2018〕

5号)

政策

允许

自己办理

209

职业介绍补贴

对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按其免费为五类人员(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人数,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予财社〔2018〕

8号

予政〔2020〕14号

市就业促进服务中心

张森61597712

210

企业融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金融支持有序复工复产力度,人民银行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共计5000亿元,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行业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

《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银发〔2020〕53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重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引导降低融资成本。

《关于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中小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

(银发〔2020〕93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2

企业融资

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进一步疏通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推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银发〔2020〕120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3

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对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和应付利息,要求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免除罚息。该政策目前已延期至2021年底。

《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

(银发〔2020〕122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4

企业融资

人民银行推出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按照一定比例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该政策目前已延期至2021年底。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银发〔2020〕123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5

政策扶持

推出跨境人民币服务便利化政策,符合条件的优质外贸企业纳入,实现两个便利。一是简化审批流程,名单内企业只需《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证明》获支付信息清单即可提交申请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二是银行在保证支付安全、依法合规前提下,实行纯线上、无纸化操作,为符合标准的名单内优质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化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服务。

《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

(银发(2020)330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6

企业融资

通过实施“‘百千万’行动专题对接工程、‘861’行动专题对接工程、普惠金融专题对接工程、产业扶贫专题对接工程、自贸企业专题对接工程、科技企业专题对接工程、制造业专题对接工程、特殊群体创办企业专题对接工程”八个子工程,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助力实现全省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降价、扩面、提质”目标。

《河南省“百千万”行动计划和“861”暖春行动政银企对接工程方案》

(郑银发〔2020〕66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7

企业融资

在全省实施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在全省范围内优先筛选一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建立公开的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并划分为优先保障、重点保障与普惠保障三大类,推动辖区各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重点”“精准”扶持,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快速、直达民营企业。

河南省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计划方案(郑银发〔2020〕108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8

在包括河南省在内的10个省市新增“2000亿”再贷款政策,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普惠性,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精准灌溉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关于进一步做好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郑银发〔2021〕73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19

企业融资

为了有效贯彻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通过创新线上产品、推广“银税互动”、深化科技金融、优化线上服务等举措,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加强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深度和广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线上金融产品创新的通知》(宛银发〔2021〕

1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20

一是组织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源倾斜,提升普惠金融可得性。确保南阳市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二是提升普惠金融覆盖面,确保有贷款普惠金融户数高于去年水平。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办贷流程进一步优化,确保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的意见》

(宛银发〔2021〕

2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21

为了进一步优化南阳市金融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普惠金融模式,通过建设普惠金融服务站、推广普惠通APP、创新普惠授信模式、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使金融可得性有效改善、金融覆盖面持续扩大、金融覆盖面持续扩大、金融满意度显著提升。

《关于进一步加大复制推广并全面开展普惠金融工作的意见》

(宛银发〔2021〕

3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22

企业融资

一是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保持我市信贷增长稳定提升,营造适宜金融环境。二是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化银行内部政策安排,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应贷尽贷、应延尽延、应减尽减”。三是聚焦重点项目、万人助万企活动、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乡村振兴等领域,创新金融服务,提升贷款支持。四是开展多层次的银企对接活动,强化企业信息共享,完善企业融资配套机制。五是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外贸等途径开展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宛银发〔2021〕67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23

一是巩固金融扶贫成效,力争实现脱贫地区贷款余额稳定增长。二是不断增加金融支农资源,力争全市涉农贷款持续提升,农业保险险种持续增量。三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人人全覆盖、普惠授信户户全覆盖、服务站村村全覆盖。四是提升涉农金融机构支农水平,增强差异化定价能力,确保涉农贷款利率稳步下降,首贷、信用贷占比逐步提升,不良率稳定可控范围。五是推动涉农龙头企业通过发债、上市等渠道,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创新“保险+期货”模式。

《关于南阳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银发〔2021〕68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24

企业融资

通过建立企业包联服务机制、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倾斜、开展金融帮扶行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做好涉外融资服务、优化融资支持环境、完善融资配套机制、开展多层次宣传对接机制等十项扎实举措,切实解决企业难题,当好企业金牌“店小二”,确保金融支持“万人助万企”活动精准到位。

《关于做好南阳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

(宛银发〔2021〕70号)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安珂铮66099251

225

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自然资登记函〔2021〕

2号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凯13603777507

226

政策扶持

竞得人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相关要件暂时无法提供时,可由企业作出承诺,登记机关容缺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豫自然资发

〔2021〕40号

矿业权管理科

王青华

0377-63108385

227

颁布实施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是自然资源部党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深化测绘资质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的一项重要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进一步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测绘资质改革的重要意义及复审换证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1〕46号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王 征

63168025

228

用工用地

盘活存量土地提升利用水平,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推行“标准地”出让供应新模式

宛政办〔2021〕

8号

开发利用科

刘秋菊

13838989793

229

政策扶持

优化工业用地出让管理政策,推行“标准地+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大幅压缩审批时限

豫政〔2020〕32号

权益科

孟庆武

0377-63108319

230

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

豫政办〔2017〕163号

权益科

孟庆武

0377-63108320

231

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打赢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攻坚战。

豫政办〔2020〕43号

权益科

孟庆武

0377-63108321

232

用工用地

鼓励通过增减挂钩途径保障产业项目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应保尽保。选址在各类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的,每个县(市、区)保障500亩“先建后拆”循环使用额度;对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综合排序前10名的产业集聚区,各奖励土地利用计划指标500亩。

豫自然资发

〔2021〕40号

国土空间用途

管制科

曹继金

0377-63108325

233

政策支持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第一条 政务数据共享遵循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政务数据原则上均应共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制度明确不得共享的除外。(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政务数据使用用途,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三)统一标准,平台交换。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政务数据的编目、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政务部门应基于部、省两级共享平台开放政务数据共享。(四)建立机制,保障安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务数据共享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政务数据安全。

第十条 凡涉及交通运输部的政务数据共享均应通过部共享平台实施,部共享平台提供联机查询、数据订阅、数据下载等共享服务。

交科技发〔2021〕33号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科技信息科、综合科

0377-63133457

234

政策支持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10.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规律研究,按照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发展、包容审慎原则,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严谨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积极培植发展新动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新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密切关注市场主体运营动向,做好涉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严格监管。

豫交办〔2021〕31号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计划科,干线、农村公路工程科,科技信息科

0377-63133457

235

政策支持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阳市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大对贫困地区普通干线公路低等级升级改造力度,加强与周边省份沟通交流,重点打通省际出口道路,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3.农村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推动通村组硬化路建设。进一步优化硬化路走向,尽可能串联带动更多的自然村,直接惠及更多的群众。

宛交〔2018〕293号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干线、农村公路工程科,计划科

0377-63133457

236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阳市交通运输局服务“万人助万企”九项惠企措施>的通知》六、全面规范交通工程活动,营造公平的企业发展环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企业发展环境。严禁不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开展招标投标。规范工程保证金收取,明确国家允许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退还程序和收取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中,推行以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

宛交〔2021〕150号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综合科,计划科,干线、农村公路工程科

0377-63133457

237

企业融资

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指导培训;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解民营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等23项强化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

《关于印发南阳市真抓实干切实做好金融领域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金〔2021〕29号)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0377-63161726

0377-66099199

0377-62290379

238

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转发上级关于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宛银发〔2021〕14号)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0377-66099199

0377-62290379

0377-63161726

239

企业融资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信贷规模,扩大信贷投放;盘活信贷存量,引导资金流向;加强项目谋划,推进融资对接;持续推进政银企对接活动,做好企业金融服务。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南阳市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金〔2020〕

5号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0377-66099199

0377-62290379

0377-63161726

240

建立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构建相对完备的支持政策工具库等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举措。

《转发上级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宛银发〔2020〕57号)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0377-66099199

0377-62290379

0377-63161726

241

企业融资

落实稳健货币政策,营造适宜金融环境;持续开展中小微金融服务提升工程;聚焦重点领域创新金融服务;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一系列做好企业金融服务的办法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宛银发〔2021〕67号)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0377-66099199

0377-62290379

0377-63161726

242

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转发上级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宛银发〔2020〕69号)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0377-66099199

0377-62290379

0377-63161726

243

惠企措施

为企业预留专家号源。建立并公布市级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名单,每天为优质企业预留5个专家号源,企业(家)人员凭企业介绍信可享受专家一对一诊疗服务。

宛卫〔2021〕147号

委属和管理医疗机构

医政科张高18639796768

244

开通企业健康绿色通道。常态化做好企业(家)健康体检服务工作,开通企业健康绿色通道,简化就医流程、压缩就医时间,为企业(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鼓励各机构采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家)提供上门服务。

宛卫〔2021〕147号

委属和管理医疗机构

保健科

李阳阳15938893398

245

定期到企业开展健康宣讲活动。成立市级健康宣讲团,结合每月16日的企业服务日活动,围绕企业常用的健康知识主动深入企业开展宣讲活动。

宛卫〔2021〕147号

委属和管理医疗机构

营商办

王同路13693886770

246

开辟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开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栏,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和措施。

宛卫〔2021〕147号

委营商办

营商办

王同路13693886770

247

政策扶持

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扩大贷款资金投放规模,实现应贷尽贷。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明电〔2021〕27号

河南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级联络人员

梁威

037763198281

248

政策扶持

减轻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压力。受灾较为严重地方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为3个月,缓缴期间不计滞纳金,参保人员享受正常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缓缴期满后明确合理补缴期限,尽可能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受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明电〔2021〕26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市级联络人员

梁威037763198281

249

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类犯罪,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安全。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以及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黑恶势力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的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发〔2020〕25号)

第6条、第7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勇17603777936

250

保护企业家人身权

依法平等保护从事市场活动经营者的人身权,对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留置措施以及其他强制措施的,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严格把握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和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57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勇17603777936

251

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

依法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19〕26号)

第6条、《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58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全17603777886

252

依法支持和服务“放管服”改革

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服务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审理政府招商引资、政府特许经营、土地房屋征收等行政协议案件,严格把握政府解除行政协议的条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发〔2020〕25号)

第17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云17603777690

253

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的质量和水平

开辟“绿色通道”,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涉企纠纷立案化解渠道,实现“最多跑一次”即完成登记立案。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建立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民商事案件快速化解机制,对涉企业类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19〕26号)

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发〔2020〕25号)

第29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玉斌17603777796

254

强化普法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及时发布服务保障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积极推进法官“十进”等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加强法治宣传,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19〕26号)

第12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彤影17603777379

255

政策扶持

对新建并以自持物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落实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外,以其自持租赁住房资产作担保,可享受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企业信用加分等鼓励政策。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29号

市房产服务中心

陆晖

13525167730

256

政策扶持

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延伸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

建房规〔2020〕10号

市房产服务中心

苏毅

62262810

257

广泛运用5G、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城市信息模式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连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打造物业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应用,构建居住社区生活服务生态,为居民提供智慧物业服务。

建房〔2020〕99号

市房产服务中心

苏毅

62262810

258

政策扶持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持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等设施适老化改造以及提供地面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

建房〔2020〕92号

市房产服务中心

苏毅

62262810

259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和住房租赁服务方面的优势,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

宛政办〔2021〕29号

市房产服务中心

苏毅

62262810

260

数据共享

规范和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工作。凡可以通过共享获得的文书类、证照类、合同类政务数据,应当优先使用,不得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纸质版本及相关辅证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务大数据局

1393770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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