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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200000015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社旗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3日
《社旗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来源:时间:2021-03-2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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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2日,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称简《通知》)。为更好落实《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自2014年以来,为构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也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4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原工商总局也相继出台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初步构建了以企业信息归集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也下发了《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力支持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2019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5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开始实施。这两个规定都对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展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县《实施方案》的规定需要修订和完善。参与信息归集和运用的部门随着体制改革的进行,也有了较大变化,需要重新明确。

   二、《通知》出台的意义

  健全信用修复制度是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信息归集和运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出台《通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办法》通过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制度机制,必对我县的涉企信息归集和运用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三、《通知》规定的涉企信息归集的内容

1.行政审批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涉企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

2.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含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等,下同)、暂扣财物,以及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

3.行政确认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等信息。

4.抽查检查信息。指在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回访中产生的信息,包括检查实施机关、类型、日期、结果等。

5.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失信企业名单(如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对失信被惩戒人实施信用惩戒等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

6.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信息。指负责制定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情况,包括实施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部门、日期、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内容等信息。

7.司法公示信息。指司法判决文书、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司法股东变更登记信息、股权冻结信息等。

8.行政仲裁信息。指各部门对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因涉及行政管理事项的行政赔偿争议所作的行政裁决或调解结果信息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归集的信息。

  四、基本原则

(一)统一归集。各部门应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中并记于企业名下。

(二)及时准确。各部门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信息公示时限,及时将企业信息提供给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明确各部门归集的具体内容,确保所提供信息准确、全面。

(三)共享共用。鼓励支持各部门全量使用公示系统中企业名下信息,并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

 

 

  相关链接: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社旗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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