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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时间:2020-08-2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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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工作,对城市发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两次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意见》。

二、目的意义

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通过改造整治提升,基本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营造美好舒心的南阳家园,推动激发投资消费活力,改善城市公共服务,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为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等方面,明确了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改造提质范围和内容。根据我市实际和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到20216月底前,全部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提出“四改”,即城镇老旧小区设施改建配套、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居民服务改善优化、社区管理改进规范。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从开展调查摸底、拟定改造提质计划、组织实施改造提质、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强养老抚幼设施建设改造、强化后续管理等六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资金筹措。引导鼓励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管线单位及社会力量、居民出资改造提质;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等。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促指导三方面提出相应工作要求,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并将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纳入市级文明城市测评内容,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

五、期限

 201942日起实施。

  

相关链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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