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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9-04-0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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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

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有效治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规范安葬和公墓管理,根据民政部等12个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基本掌握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情况,进一步巩固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二、摸排范围

(一)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

(二)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对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关于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规定)。

(三)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各类公墓设施内建造超规定标准墓位及其附属构筑物,墓位出售(租)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牟利,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4月上旬)。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摸排方案,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摸排范围、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摸排工作。

(二)全面摸底排查(2019年4月至5月)。对各类违建墓地情况,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排查结果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签字确认。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要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将此次摸底排查情况及“回头看”情况于2019年5月底前报县民政局。

(三)开展随机调研(2019年6月)。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摸排情况进行随机调研。对摸排工作不全面、不扎实影响摸排结果的,及时提出改进的建议。对摸排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摸排工作组织实施,并加强复查复核,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可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要成立党委和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丰富手段措施,掌握真实情况。

(二)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做好辖区内专项摸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整治“回头看”等工作。县统战、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县发改委负责检查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同摸排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绿地违规建墓等情况摸排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同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负责摸排旅游景区内违规建墓情况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建墓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违法情况、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情况。县林业局负责摸排毁坏林地违规建墓情况。

(三)多措并施,确保摸排效果。各地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通过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要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对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为应当火化遗体土葬的、破坏耕地植被程度、建造时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仔细加以区分登记,为下步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特别是2018年专项整治后仍新建的,要责令公墓单位立即予以拆除;对其他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按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

(四)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不主动宣传,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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