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县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协关于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的系列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隆重开展2019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及“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宣传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信用体系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名称
“社旗县2019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17日,为期三天。
四、活动地点
体育广场(北京路长虹桥北头路西)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李东方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社旗县消费者协会会长、县食药工商局局长郭丹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县消协各理事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组委会在社旗县消协设立办公室,社旗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县食药工商局副局长唐玉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策划、协调及工作落实。
联 系 人:马军 13937751287 王新伟13837785234
办公电话:0377-67989315
六、具体活动内容
(一)组织会议、制定方案、有序开展纪念活动
1、召开筹备会,着手制定纪念活动方案,具体规划,及早动员,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发挥优势。整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资源,使3.15活动具有新内容、新气象、新特色。
2、召开座谈会。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座谈会,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3、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用保健品围猎老人的问题,组织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借扫黑除恶东风,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集中整治,确保企业信用真实可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规范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使我县“五进”工作更加具体化、规范化、经常化。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1、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县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李东方同志讲话;2、县消费者协会会长、食药工商局郭丹局长讲话;3、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诚信经营倡议书;4、行政执法部门公布2018年案件查处情况;5、县领导宣布3.15广场宣传活动开始。
参加人员:县政府有关领导,消费者协会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
(三)举办大型广场纪念宣传活动。
1、在城区体育广场开展大型广场系列活动,3月15日上午活动正式启动,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设立广场咨询服务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商品质量检测台、服务型执法机关展示台和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同时向消费者增发部分宣传新消法、法律法规汇编手册和宣传品。
2、组织部分企业、维权先进单位开展自身品牌形象宣传,展示诚信服务成果,践行服务承诺。开设名优产品宣传、服务、甄别展示区。
3、会同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广场普法文化演出,部分企业彩车宣传,锣鼓秧歌队等表演活动。
(四)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县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销售活动)、诚信经营的图文介绍。
(五)、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纪念活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把活动搞的即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动员城区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大型量贩服务行业等,在3.15之际,宣传学习新消法,作好自身品牌形象宣传,展示诚信服务成果,践行服务承诺。各乡镇应在本辖区街道两边企业单位,商场量贩及品牌门店,在店内和门前制作标语,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服务台,举办文艺演出等。在有条件的大型社区有效的开展宣传活动。各辖区食药工商所,要积极指导和帮助他们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使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六)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活动。
1、县消费者协会要与电视台、社旗网、手机报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作,专门报道消协各理事单位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
2、3月14日县消费者协会会长、食药工商局局长在县电视台发表3.15电视讲话。
3、在社旗县政府门前滚动灯箱广告位和红旗路与粮贸大街交叉口灯箱广告位,设计制作3.15公益广告,扩大社会各界对3.15活动的认知度。
4、通过短信开展3.15公益宣传,通过移动手机发送消费维权知识,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
(七)组织开展销毁活动。
对食药工商、烟草、卫健、农业、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的销毁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县消协各理事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县消协各理事单位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微信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 县消协各理事单位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正能量。
附件:社旗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
社旗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口号
1、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1、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2、公平正义,和谐消费
13、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4、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5、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