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县政府 > 政府法规
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教体局等单位通报表彰的决定
来源:时间:2018-09-10浏览量:
分享: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2017-2018学年度,全县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社旗县委 社旗人民政府关于振兴社旗教育的意见》(社发201715号)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强化项目资金争取,加大学校建设力度,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质量提升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2018年全县普通高招本科一批上线人数达到467人,升入985和211高校考生增加幅度较大,中招成绩综合评估在全市持续保持领先位次。为激励先进,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教体局、县一高中、县二高中等单位通报表彰,并按照《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2017-2020年高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社政办201798号)文件要求,奖励教育系统教育质量提升奖金662.1万元,其中县财政承担592.1万元,有关乡镇(街道)承担70万元。

县政府希望,县教体局等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牢固树立尊师重教理念,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推动社旗教育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9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