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民政部、河南省民政厅、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期完成上级民政部门要求的赋码前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如此次信息采集不严不细,直接影响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为今后村(居)委会工作开展带来不便。
为将赋码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我县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压实责任,确保所采集的基础信息准确无误。
二、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认真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填写《村(居)民委员会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盖章后一式两份,于2017年9月28日前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同时上报电子版,报送邮箱sheqihuanjieban@126.com。
三、“村(居)民委员会信息登记表”填写要求:
1、有效期限(始):指本届当选日期;村民委员会为2014年*月*日,居民委员会为2015*月*日。
2、有效期限(至):指本届三年的届满日期;村民委员会为2017年*月*日,居民委员会为2018年*月*日。
3、此信息登记表只填写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所有当选成员。
4、2014年村民委员会没有换届的不填写此表,把临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姓名、民族、是否中共党员、学历,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并加盖村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