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产业扶贫工作,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及产业项目融入我县发展扶贫产业,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增收措施全覆盖的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国资局代表县政府,组建成立社旗县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扶贫产业公司),对我县扶贫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和管理。具体组建方案如下:
一、组建方式
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由社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以货币资金注资组建县扶贫产业公司。
二、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公司职能、经营范围
(一)公司类型与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二)公司职能
经县人民政府政府授权,承担社旗县扶贫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受益分配等职能。
(三)经营范围
1.承接国家及省市县扶贫开发专项资金;
2.多形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并还本付息;
3.承担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任务;
4.政府特许权的经营;
5.经县政府批准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为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
1.董事会。董事长1名,由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担任;副董事长1名,由县扶贫办负责人担任;董事3名,由县扶贫办有关人员担任。
2.监事会。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监事3名,全部由县扶贫办有关人员担任。
3.公司总经理与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二)组织结构
公司设立综合室、账务室、业务室等内设机构。
四、运作方式
在县政府的支持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经营,建立规范、高效、充满活力的公司运作机制。
(一)出资人管理。由县国资局代表县政府作为出资人,行使出资人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全方位管理。
(二)人员管理。总经理、副总经理从董事会成员中产生。
(三)监督管理。建立高效、透明、全程监督的监管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公司良性发展。
1.内部监督。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决策必须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时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2.职能部门监督。公司必须接受发改、扶贫、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司合法经营。
3.社会监督。公司重大经济活动要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