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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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9-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2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豫自然资发〔2021〕43号)、《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自然资〔202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明确了七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自然资源政策,充分挖掘现有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提高土地利用和自然资源管理水平,解决全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目标任务。明确了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结合我县土地利用现状,2021年计划整治“空心村”5000亩。全县除赊店镇、潘河街道、赵河街道,其余13个乡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保障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指标需求

选址条件明确了依据正在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充分利用“三调”数据,将县域乡村合法的闲置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闲置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和其他废弃地等)纳入拆旧复垦范围。

、组织实施及程序。明确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申请情况,对经乡镇自验及县自然资源局初验己达到终验条件的拆旧区组织终验

、验收办法。明确了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26号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已备案未交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宅基地复垦券)重新核查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内外业审核验收通过后,由县自然资源局做出县级验收认定文件,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终验

奖励办法明确了“空心村”整治复垦出的新增耕地指标分配办法新增耕地指标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按照任务完成数量预留10%归乡镇调剂使用;超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20%预留给乡镇调剂使用。

工作要求明确了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奖惩办法,注重质量和安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实施保障好社旗县2021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政策文件: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社旗县2021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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