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社旗县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化收购贷款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县政府决定建立社旗县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为规范基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建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的通知》(国粮办财〔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社旗县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27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社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粮食收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程军
电话:0377-67921125
邮箱:sqljbgs@163.com
附件:社旗县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1).docx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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