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社旗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安置2021年公益性岗位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社脱贫〔2021〕10号
社旗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社旗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安置2021年公益性岗位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社旗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安置2021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社旗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1日
社旗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用于安置2021年公益性岗位的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贫困群众就业等工作精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的通知》(豫人社〔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安排
此次下达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6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安置。具体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如下:
项目名称:社旗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
1.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护林员、护水员、禁烧员、护路员、转移就业协管员、治安巡逻员、健康护理员等岗位。
2.工资标准:按照岗位分工和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公益岗合同,工资为300元每月、500元每月和750元每月不等。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6万元(预计安置1040个公益性岗位,并对参与公益岗工作的贫困劳动力支付工资)。
4.时间进度: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5.绩效目标: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安置公益性岗位,确保参与公益岗工作的贫困劳动力工资支付到位。
6.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及全县十六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资金管理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支付形式为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相关实施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审核补助对象相关信息,并及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度确认和拨款资料室审核无误后,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部门3日内拨付项目资金。
附件:社旗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安置2021年公益性岗位资金明细表
社旗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安置2021年公益性岗位资金明细表
乡镇 | 人数 | 一季度资金(万元) |
饶良镇 | 69 | 6.93 |
兴隆镇 | 45 | 4.23 |
唐庄乡 | 45 | 3.57 |
潘河街道 | 37 | 3.55 |
李店镇 | 65 | 6.81 |
晋庄镇 | 68 | 6.92 |
下洼镇 | 110 | 10.86 |
桥头镇 | 80 | 8.25 |
苗店镇 | 74 | 7.11 |
赊店镇 | 30 | 3.01 |
陌陂镇 | 81 | 8.31 |
太和镇 | 76 | 7.39 |
朱集镇 | 49 | 5.25 |
大冯营镇 | 64 | 6.42 |
郝寨镇 | 104 | 10.29 |
赵河街道 | 43 | 4.83 |
合计 | 1040 | 103.73 |
注:剩余212.27万元为二季度和第三季度资金,届时根据实际需要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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