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发改[2015]20号
社旗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县第一高级中学
续建工程教学楼、艺术楼及连廊建设项目核准的
批 复
县一高中:
报来《关于社旗县第一高级中学续建工程教学楼C栋、艺术楼及连廊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社一高文【201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县一高中教学用房紧张,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同意社旗县一高中教学楼C栋、艺术楼及连廊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为社旗县第一高级中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社旗县第一高级中学院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82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61.5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C栋)占地面积587.5平方米,建筑面积2871.6平方米;2、连廊C占地面积170.13平方米,建筑面积845.32平方米;3、艺术楼占地519平方米,建筑面积2516.85平方米;4、连廊A占地358.87平方米,建筑面积1005.75平方米;5、连廊B占地185.46平方米,建筑面积921.98平方米。均为五层框架结构。辅助建设水、电、路等其他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103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3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201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60万元,单位自筹73万元。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要求进行,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按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做好节能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
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规划红线图、社G国用(2007)第01-395号土地证、宛环管(2003)24号、社发改能评备【2015】7号、南阳市财政局文件宛财预(2013)158号、社旗县财政局资金到位证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社旗县第一高级中学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联系人:刘尚哲 138******6299
社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抄送:县政府办、财政局、教体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
环保局。
社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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