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图片文章
-
- 没有任何带图片的信息!
NK001-0202-2011-02082
社政办[2011]82号
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社旗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社旗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社旗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筹 资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政策,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推进我县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运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定覆盖率、规范基本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新农合制度,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人员受益水平,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以保障参合人员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制度的覆盖面,确保2012年参合人员达到全县农业人口的98%以上;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三、筹资对象
凡我县辖区内农村户籍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合。
四、筹资标准
2012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总额为每人每年290元,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偿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240元,农民个人缴费50元。其中农村五保户、百岁老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部门资助20元,个人缴费30元。
五、工作步骤
2012年全县新农合筹资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部署筹资阶段(2011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做好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各项准备,召开全县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筹资工作。各乡镇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新农合的目的、意义及已取得的成效,组织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新农合。对在外务工的农民,各乡镇要通过有效方式与其取得联系,保证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参合费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制作相关专题片,及时采编报道新农合工作情况,滚动播放新农合有关政策;卫生部门负责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参合登记表册印制;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及百岁老人等困难农民的名册;财政部门负责《社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专用票据》的印制、发放、开具。
(二)组织收缴、登记造册阶段(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筹资工作日程,向辖区群众公布筹资方式、筹资的时间及地点、所需证件资料、缴费金额等。从11月15日起,各乡镇正式启动收缴工作,组织乡镇、村组干部,以家庭为单位按户口本登记人数逐人填写参合登记表,收缴个人应缴费用,开具《社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专用票据》(收据上应注明参合农户的户主及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姓名),并及时将资金上缴至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在规定时间统一上缴到县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在收费和登记的过程中,要做到填写登记表和收缴参合资金同步进行,登记过程中务必将参合农民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登记准确。对缴费实施减免的农民要区分类别、单独登记。为便于掌握工作进度,组织收缴期间实行日报制度,各乡镇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县财政局上报参合费用收缴进度。筹资工作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乡镇在11月30日下午5:00前必须将收缴资金全部划至县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以银行汇单为准)。
(三)汇总数据、填发证件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10日)。
各乡镇合管办对本乡镇参合人数、参合资金进行全面核对,确认相关登记信息无误后,进行参合数据汇总,并将有关数据资料集中打印后反馈到各村(居)委会复核,确认相关登记内容无误后,将参合人数及录入信息等有关资料汇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村委、乡镇合管办公章后报县合管办。在填发证件时,要认真核对上年和今年的参合人数、参合人员基本情况,对姓名有误和漏录的,乡镇合管办要及时予以修正和补录。并于2011年12月10日前完成《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筹资工作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落实。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包干责任制”,确保我县2012年新农合参合率在98%以上。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财政、卫生、民政、统计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卫生部门及新农合管理机构要深入基层,加强对工作进度、表册填写、制度完善、信息录入、医疗证填写发放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民政部门负责落实所资助的农村五保、低保、百岁老人的参合费用。财政部门要同步做好票据签领、资金入户、进度统计、财务管理、按期报告等工作,并做好新农合经费的预算、拨付、管理工作,按照实际参合人数及时将参合农民配套资金足额划拨到县新农合基金专户;统计部门要做好全县各乡镇农村户籍人员的统计工作,为筹资提供参考数据。各乡镇作为筹资工作的主体,要确保辖区内新农合参合率达到目标要求,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筹资工作而造成的上访事件。
(三)完善机制,落实奖惩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重视、操作规范、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在筹资过程中违规操作、未征得农民同意强行代扣垫资、虚报参合人数、不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参合规定及套取、截留、挪用参合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全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分配表
主题词:卫生 新农合 筹资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发150份)
附件:
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分配表
|
乡镇名称 |
农业人口数 |
筹资任务数(人数) |
备注 |
|
晋庄镇 |
32076 |
31434 |
|
|
李店镇 |
58483 |
57313 |
|
|
桥头镇 |
46398 |
45470 |
|
|
大冯营乡 |
39882 |
39084 |
|
|
城郊乡 |
43052 |
42191 |
|
|
唐庄乡 |
38781 |
38005 |
|
|
陌陂乡 |
41206 |
40382 |
|
|
下洼镇 |
47182 |
46238 |
|
|
郝寨镇 |
58617 |
57445 |
|
|
苗店镇 |
35015 |
34315 |
|
|
朱集镇 |
58057 |
56896 |
|
|
太和镇 |
31922 |
31284 |
|
|
饶良镇 |
57316 |
56170 |
|
|
兴隆镇 |
22803 |
22347 |
|
|
赊店镇 |
7043 |
6902 |
|
|
合计 |
617833 |
60547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