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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001-0202-2011-02069
【2011】69号
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社旗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社旗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社旗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优化人口结构,确保人口安全,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2011]69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4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集中查处“两非”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努力促使性别比趋于平衡,为“十二五”时期社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并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使“两非”行为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
三、职责分工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一)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电子灯箱等宣传方式,积极宣传《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精神;以关爱女孩为主题,深入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婚育新观念、新风尚;大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社会危害,倡导性别的自然选择;把关爱女孩行动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紧密结合起来,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卫生、药监等部门制定并落实B 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孕情检查和访视等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监控;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和验收。
(三)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私立医院、个体诊所进行清理清查;建立和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B超操作医务人员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信息,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对医疗机构的B超数量、型号、性能以及操作人员进行清理、登记;严肃查处系统内部、私立医院和个体诊所中的“两非”行为,未经人口计生部门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四)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清查清理,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处理。要建立和落实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随意流通。
(六)妇联: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这次活动,在全县形成打击“两非”集中整治行动的强大工作合力。
四、治理重点
(一)集中整治B超市场。一是要严格技术准入,建立健全对利用超声、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定人、审批鉴定制度。二是要对所有购买、使用B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是民营医院、联合诊所、个体诊所。三是县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从事B超业务的单位和诊所逐个进行登记审核,统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四是对所有B超从业人员实行严格资质审定和持证上岗,签定岗位责任书,加强对有关技术人员法制教育和监督管理。五是对所有使用过的B超进行病历检查,实行全程监控。严厉打击和取缔辖区内个体诊所B超和“无证B超”。
(二)集中治理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2011年10月31日前,县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从事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清理。2011年9月1日前,各乡镇、各医疗技术、计生服务、药品管理单位把具备从事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的名单报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办公室。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县卫生部门必须严厉打击和取缔辖区内的超范围执业和“无证诊所”,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
(三)集中整治医药市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制定规范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买卖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集中开展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专项整治活动。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全县的药品零售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从源头上堵死非法买卖终止妊娠药品渠道。依法查处一批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的药店和人员,严格禁止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严厉打击和取缔辖区内的“无证药店”;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发现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工商部门要对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等非法经营活动。
(四)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活动。县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和投诉。人口和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审批(许可)事项、范围,依法严查“两非”案件,同时要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严打“两非”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查处虐待、溺弃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主动配合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法打击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为各相关部门打击“两非”保驾护航。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2011年8月25日前)
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重点和目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妇联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分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尽快制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方案,报送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执行。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8月底以前)
调查各类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私立医院2011年以来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调查2010年以来领取或换发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换发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或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以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调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调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
(三)组织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2012年2月)
通过调查摸底,找出案情线索,依法进行打击。按照职责分工,县人口计生、卫生、药监部门要在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期间组织对B超市场、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医药市场和“两非”行为集中整治和打击活动。公安局要依法严厉惩处“两非”、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参与“两非”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四)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3月)
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相关部门开展治理活动开展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人口结构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当年抓控制人口数量的决心和魄力抓好性别比治理,把此项工作当成目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性别比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各单位抽调精干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联合办公,集中打击。人口计生、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部门,一定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专项治理活动,把严惩重罚“两非”行为同加强基层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配合、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健全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尤其要加强系统内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两非”行为。二是建全出生登记实名上报制度。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人口计生和公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出生登记实名制度,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提供决策依据。三是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坚持对持二孩证的育龄妇女建立孕情全程优质服务责任制,明确“四包一”责任人,定期上门随访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孕情突然消失的,要进行倒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时,核查购药者的资格证明,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五是加强区域合作,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
(四)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估工作。年底将组织对有关部门的考核,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另行通知。
各有关部门每月要将综合治理情况及打击“两非”情况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报告。
七、强化督查,落实奖惩
要建立完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责任体系,健全责任追究制,落实“一票否决”,使各相关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尽职尽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政府协调有力,部门积极配合,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的;依法、按时、规范完成打击案件和宣传任务的;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国家、省、市、县督查中成绩突出的,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条件,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政府协调不力,部门配合不到位,规章制度落实较差的;没有完成打击案件和宣传任务的;没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国家、省、市、县督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督查中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医疗、医药市场管理混乱,群众举报较多的,将作为省、市、县重点管理地区进行重点分类管理,同时通报县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落实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必要时进行行政问责和诫勉谈话。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社旗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社旗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闫玉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梁东升(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大庆(县人口计生委主任)
乔大陆(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夏 牧(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孙春雨(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王成玉(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建伟(县药监局副局长)
王振军(县公安局副局长)
汪青春(县广电局副局长)
李书平(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口计生委,李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春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 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
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