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入围河南省新农保试点县。今后,社旗县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不用缴费,每月就能领到养老金。昨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社旗县等21个县(市、区)列入首批新农保试点,明年春节前,试点县(市、区)农村60岁以上老人将领到首笔养老金。
社旗县是2007年11月1日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保司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率先启动新农保综合改革,制订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方案,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社旗县及时对试行方案进行了修订,截止2009年10月底,全县参保人数24.1万人,参保率达到60%,收缴养老保险费达1.52亿元,已有4.3万人享受新农保待遇,月均发放养老金303万元。
2009年6月,社旗县修改完善2007年制定的实施方案,决定从2009年下半年起,将全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新农保,待遇标准由过去的个人账户为主转变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妥善解决新农保制度的衔接,保持政策的平稳过渡。
社旗县在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了新农保基金征收专户,让其基层网点代收养老保险费,农民可直接到邮政银行各乡镇储蓄所缴费,以乡镇为单位征收后按时进入县新农保基金征收专户,进入县征收专户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复式计息,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运行安全。养老金发放设有发放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对领取人打发放卡,实行社会化发放。
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的次月,持缴费手册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领取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并支付终身。为了防范虚报冒领,社旗县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对参保到龄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相片三对照,确保准确无误后发放领取证和银联卡,实行社会化发放。二是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对参保人员和到龄人员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举报奖,每举报一例奖100元,充分发动群众举报虚报冒领行为。三是认真查处虚报冒领责任人,每冒领一个月,除追回本金和利息外,加罚100元,并视其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四是每年定期审查,年审工作实行到村串户服务,认真普查领取人的生存和身体状况,建立电子档案,跟踪调查服务。
2008年,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保司的指导下,社旗县在饶良、朱集两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换保障试点,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将土地“存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中心向大户承包,其收益用作交纳养老保险金。今年下半年,全县的土地流转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以乡镇为单位,全县15个乡镇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全面试行“土地换保障”制度。一是达到60周岁以上农民原则上放弃经营土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代其出租土地,按12年租金总额计缴养老保险金,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交还集体。二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把所承包的土地存入“土地银行”,租金抵缴养老保险金,并记入个人帐户,逐年积累。三是引导农村五保户所承包的土地自愿存入“土地银行”,租金抵缴其养老保险金。
社旗县是一个典型劳动力输出大县,土地闲置情况相当严重,为提高土地的集约化程度。从2009年开始,社旗县在县内两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换保障试点,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将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土地转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社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荣林:在外务工的人员把土地存入乡里的土地银行,租金用来抵交保险金进入个人帐户,逐渐累计。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由于受到好多传统观念影响,很多农民的心中不免产生疑虑。为此,社旗县出台相应政策,规定60周岁以上的农民,原则上放弃经营土地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将代其出租,并按12年的租金总额计交养老保险金。
社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荣林:有了普惠制度,农民得到了保障,这样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会逐步的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