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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社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倡仪书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全县参与征兵工作的同志们:
       为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和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总参、总政、军委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廉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廉洁征兵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征兵办公室向你们发出倡议,自觉做到“坚持标准、秉公办事、遵规守纪、勤奋敬业、热情服务”20字要求。
      一、坚持标准。坚持政治、身体、文化、年龄“四合格”标准,做到不放宽新兵征集条件,不为不合格青年说情,不给不符合条件的青年弄虚作假提供便利,不得办理异地入伍,非农业占用农业指标入伍兵员。
      二、秉公办事。坚持“五公开”、“五公布”,做到不暗箱操作,不搞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自行其是、越级越权;不为子女或亲属入伍开后门、使特权;不在住所单独约见应征青年及其亲属。
      三、遵规守纪。遵守征接兵纪律“八不准”,不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或为应征青年及其亲属行贿牵线搭桥接受应征青年及其亲属的宴请,或让其安排游览、提供交通工具、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等;不向应征青年及其亲属借钱错物,或让其参加各类保险、,购买物品;不在工作日饮酒、任何场所酗酒。
      四、勤奋敬业。加强学习,业务,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雷厉风行,事不过夜,做到不漏事误事,不失密泄密。凡事顾全大局,立党为公,任劳任怨,甘于奉献。
      五、热情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热忱服务,语言文明,耐心细致,尊重人格,提供便捷,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社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作者:征兵办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郭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