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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旗县房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宅及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我县住宅及房地产业管理的办法、细则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订全县住宅及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县住宅建设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并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统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房产的权属管理、审查和确认产权、核发房屋所有权及他项权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注销、产权验证、商品房注册及他项权登记;负责全县房地产测绘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房屋产籍档案资料,具体负责房屋拆迁灭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拍卖、估价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全县城镇规划控制区内房地产转让(包括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以房地产抵债,而使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抵押等各类交易手续,依法征收各种税费。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和中介服务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八)负责全县私有房屋和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县处理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和房地产纠纷调处工作。
     (九)负责县规划控制区内个人建房和单位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办理住宅建设审批手续。
     (十)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和危险房屋鉴定工作;负责
    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监督、落实;负责对县规划控制区内房
    屋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十一)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企
    业资质审核及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的房改工作、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研究和制订全县房改方案及房改政策,制订房改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县本级房改的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县本级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改造,开发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国有房产的统一管理,维修工作;负责县直所属企事业及两属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装修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县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全县装修装饰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装修装饰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十五)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管理。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项目、规模、信贷、规划、销售价格、对象的审批、申报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分工
    张东权,局长、党委书记,主持房管局全面工作;直接负责人事、财务、房改办工作。
      联系电话:13507636489
      陈玲民,副局长,协助张东权同志抓好党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建设、计划生育、群团工作;分管监察大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分包李店站、苗店站。
    联系电话:13937785479
    王伟,副主任科员,负责局业务股和法制信访股工作;分管产权产籍中心、市场管理所、估价公司、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分包朱集站、饶良站。
    联系电话:13949366788
    李玉锁,副主任科员,协助张东权同志抓好房改办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分管开发公司;分包桥头站、晋庄站。
    联系电话:15936107866
    苗书法,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局办公室工作;分管房产管理所、装饰装修办;分包下洼站、兴隆站。
      联系电话:13937783186

    服务承诺
    一、实行“一站式”办公制。严格遵循“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服务方式,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实行承诺服务应做到:
    (一)首问服务。接到服务要求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首问负责人)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接待,并负责帮其将拟办事项办理到底。确保群众拟办事项有满意结果。
    (二)即时服务。工作人员对群众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三)承诺服务。工作人员对群众拟办事项按承诺内容办理。
    (四)全程服务。工作人员对群众拟办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保证服务收到实效。
    (五)规范服务。工作人员对群众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
    (六)高效服务。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为群众多办实事。
    (七)文明服务。工作人员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八)廉洁服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服务监督。办公室要对服务事项、服务人员、服务结果进行监督,纠错查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同时,接受上级机关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群众监督。
    四、违约处理。对工作人员违反社会承诺,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行政处分以及局有关规定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
    公开形式、时间和范围:在政务公开栏长期面向社会公开。
     咨询电话:67921169            投诉电话:67939333
    单位地址:社旗县城中天平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一、审批事项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施工合同
    (8)投资开发建设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证明材料。
    (9)立项批复
    (10)房屋预售方案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每证100元
    六、许可形式
    证书
    七、项目办理形式
    承诺件
    八、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社旗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
    分管领导:陈玲民  67939333
    具体负责人:杨玉林   67989519
    房屋租赁证核发
    一、审批事项
    房屋租赁证核发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
    三、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2)出租申请
    (3)相关证明材料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每套每年100元
    六、许可形式
    证书
    七、项目办理形式
    承诺件
    八、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社旗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所
    分管领导:王 伟    68800392
    具体负责人:赵清芹  67925169
    房产转让登记
    一、审批事项
    房地产转让(房产部门)核准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三款规定
    三、申报材料
    (1)房产证
    (2)身份证
    (3)相关证明材料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不含测绘、评估时间)
    五、收费标准
    6元/平方米
    六、许可形式
    证书
    七、项目办理形式
    承诺件
    八、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社旗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所
    分管领导:    王     伟    68800392
    具体负责人:赵清芹  67925169
    商品房登记
    一、审批事项
    商品房权属登记
    二、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
    三、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证书及复印件
    (2)建设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不含测绘时间)
    五、收费标准
    3元/平方米
    六、许可形式
    证书
    七、项目办理形式
    承诺件
    八、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社旗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所
    分管领导:王 伟    68800392
    具体负责人:赵清芹  67925169
    房屋权属登记发证
    一、审批事项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
    (二)房屋他项权登记
    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
    三、申报材料
    (1)初始登记
    ①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④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
    (2)变更登记
    ①房屋权属证书;
    ②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3)抵押登记
    ①房地产抵押合同;
    ②房屋权属证书
    ③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150元。
    建筑面积:201-500米每宗300元
    建筑面积:501-1000米每宗600元
    建筑面积:1001-5000平方米每宗1000元
    建筑面积:5001-10000平方米每宗2000元
    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每宗3000元
    六、许可形式
    证书
    七、项目办理形式
    承诺件
    八、办理程序
    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 理 地  点:社旗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分 管 领  导:王    伟    68800392
    具体负责人:范书松 67920789
    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核备案
    一、审批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备案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6)相关证明材料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30天
    承诺时间:30天
    五、收费标准
    20元
    六、许可形式
    证书
    七、项目办理形式
    承诺件
    八、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社旗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
    分管领导:陈玲民    67939333
    具体负责人:杨玉林   67989519
    房屋安全鉴定审核
    一、审批事项
    房屋安全鉴定审核
    二、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六条
    三、申报材料
    (1)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契约或使用权证书
    (2)被鉴定房屋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改建、加层、装饰、装修等有关技术资料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三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三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砖木结构:2.6元/平方米           3.4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3.9元/平方米           5.1元/平方米
    钢筋砼结构:5.2元/平方米         6.8元/平方米
    六、许可形式
    报告
    七、项目办理形式
    即办件
    八、办理程序
     办 理 地  点:社旗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分 管 领  导:陈玲民 67939333
    具体负责人:王春庆 68800571
    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许可证办理
    一、审批事项
    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
    三、申报材料
    (1)装修装饰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3)建筑单位、施工单位正式签订的合同书
    (4)该工程定额预算表
    (5)提供该工程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平面图纸、资料
    (6)该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即办件
    五、收费标准
    豫财综(2003)27号
    六、许可证书
    证书
    七、项目办理形式
    即办件
    八、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社旗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分管领导:陈玲民    67939333
    具体负责人:杨玉林  67989519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审核备案
    一、审批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审核备案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6、57、58条规定。
    三、申报材料
    (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2)在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4)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
    (注册估价师       注册证     身份证)
    (房地产经纪人     注册证       身份证)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5天
    承诺时间:5天
    五、收费标准
    1000元/宗
    六、许可证书
    项目办理形式
    七、项目办理形式
    即办件
    八、办理程序
    办 理 地 点:社旗县房产管理局法制信访股
    分 管 领 导:王     伟     68800392
    具体负责人:李晓军  67921169
    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
    一、审批事项
    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9条。
    三、申报材料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法人代表
    (4)单位性质
    (5)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6)法人代表证书
    (7)资质证书
    (8)开发项目批准文件
    (9)土地证书
    (10)建筑许可证
    (11)工程施工进度表
    (12)平面图
    (13)预销售方案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20元
    六、许可证书
    证书
    七、项目办理形式
    联办件
    八、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社旗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
    分管领导:陈玲民   67939333
    具体负责人:杨玉林 67989519
    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一、审批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二、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
    三、申报材料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法人代表证明
    (4)单位性质
    (5)企业营业执照
    (6)资质证书
    (7)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8)其他材料
    四、承诺时间
    法定时间:5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20元
    八、办理程序
    七、办理地点:社旗县住宅物业管理办公室
      分管领导:李玉锁 67931169
      具体负责:贾书雨 67921169

    作者: 来源: 录入者:朱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