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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科技局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制订我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科技兴县”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项费用。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部署、指导、推动全县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组织申报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并协调、组织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县民营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工业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全县技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5、归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和审查自然科学类期刊等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
6、组织技术力量对我县引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论证,做好技术出口项目的审查;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7、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统筹协调全县的科学计划普及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发展科技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规划、管理和实施。
8、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9、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防震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震执法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科技创新工作。
11、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工作。
12、完成县政府和上级科技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科技法律、法规,检查指导落实情况,解释有关法规知识;
2、搞好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科技三项费用;
3、组织、申报、管理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4、搞好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评奖、申报,组织推广重点科技成果;
5、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管理;
6、负责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
7、开展对科技信息的综合管理、服务,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档案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
8、管理我县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交易规范化、市场化、法规化;
9、组织制订全县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等出国审查报批工作;
10、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服务承诺
1、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做到“三主动”:主动提供科技信息,主动解释群众的疑难问题、主动办理一切该办的手续。
2、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做到“四严禁”:严禁感情办事、严禁各种刁难行为、严禁索贿、严禁弄虚作假,不得参与影响公务的吃喝宴请。
3、对申请办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若材料、手续有不完整的,予以耐心解释、指导,帮助办好;条件不具备的,给予说明,并明确答复;材料齐全,条件具备的项目,分别在下列时限内办理完毕:(1)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7个工作日内审查并转报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批;(2)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7个工作日内审查并转报省科技厅。
4、对申报科技成果、专利等业务,分别在下列时限内:(1)申报科技成果,提交资料符合规定的省级的7个工作日内转报省科技厅,市级的7个工作日报送;(2)专利咨询检索,当场受理,7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5、申请技术合同登记,凡符合申请条件的,随到随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耐心解释。
6、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即时受理,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理意见,材料完备的,7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批文件。
7、在服务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项目外,其余的均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服务费。
内设机构:
县科技局内设办公室、工业科、农业科、综合科四个科室;下属科技情报所、地震办公室、科技市场、知识产权办公室四个二级单位。
1、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文秘工作、重要文件起草及发文的审核把关;负责目标管理和全年、年中、阶段性工作会议及临时交办的工作会议组织及会后督查落实;负责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科普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责任制考核和指导科技兴县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车辆,搞好后勤保障服务;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业科技科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意见;负责全县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以及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项目的筛选、审定、实施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工业科技进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村科技科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县农村科技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制订全县农村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向国家、省、市筛选、推荐农村科技攻关项目、星火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项目,负责全县各类农业项目的筛选、立项、管理;负责全县星火培训基地建设和星火人才的培训;负责农业新品种、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负责抓好全县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负责抓好全县省级科技示范乡镇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以及县级科技示范乡镇创建评定验收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科技综合科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成果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县级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公布、评审、奖励和推广;组织推荐我县的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和其他奖励;负责组织实施已列入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项目推广工作;负责县级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研究制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监督,并组织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论证和验收;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方法和措施;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参与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的论证、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推荐上报等工作,并协调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全县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科技开发贷款计划指标的落实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旗县科技情报研究所职责:
社旗县科技情报研究所是县科技局二级机构。是我县所辖十五个乡镇的科技信息集散中心和交流主渠道,属公益服务性全民事业机构。主要职责:管理、指导、协调职责;科技信息的收集、研究职能;科技情报调研职能;检索与咨询服务职能。
6、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省、市有关专利事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管理以知识产权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组织、规划专利法宣传普及和专利培训工作;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促进专利信息产业的发展;完成县政府和县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地震办公室
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编制防震减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和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县域内的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地震应急、抗震救灾系统;指导乡镇的防震减灾工作;完成市地震局、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技术市场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市场管理和民营科技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全县技术贸易活动;负责全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职称的认定、发证工作。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王长河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云富贵主管党务、工业科、办公室等。
副局长窦万斌主管农业科、情报所、知识产权办。
副科级干部尉书明主管地震办。
副主任科员李海宽主管综合科、技术市场。
投诉举报电话:0377-67930678
